014 驱走恶鬼(2)
林丽却说还是先告诉老总之后再报警比较合适,这个女秘书做事想的很周到,他们公司发生这种大事,的确应该先让老总知道。
我们回到老总的办公室,把厕所发生的整件事告诉他之后,他却出奇的没有出现我预想中的惊恐神态,非常镇定的拿起电话报了警。
我不由感到好奇,此人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好,有些超出常理的范畴,任谁公司发生了这种事,都不会做到如此处变不惊。
这家化妆品公司我早有耳闻,业绩非常突出,早就跻身全市前十行列,在全国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能够拥有这样的成绩,那他的能力也是超强的,从这个角度去看,他的心理素质过硬,倒也合情合理。
报警后不到半个小时,警局来人了,带队的是陆警官。我因为上次他跟林会长去踢我的场子,心里还有些怨恨,所以假装不认识他。小彤更是扁嘴,狠狠白了他一眼。
不想理他却不行,因为我和小彤是案发现场的当事人,按照办案程序,我们必须提供当时的情况。陆警官倒是没有表现出对我们有何不满的情绪,而是带人在厕所勘察了现场之后,把我们带回警局录口供。
录完口供,我以为可以走了,没想到过来几个警察,说我们三人有杀人嫌疑,必须留在警局接受调查。
我登时就懵了,什么理论?我是帮人捉鬼的,虽然是没能阻止鬼魂杀人,但也总不能把我认定有杀人嫌疑吧?再说现场的情况很明显了,那根细钢丝穿透房顶吊下来,人力绝对难以达到,陆警官不会又犯蠢了吧?
那几个警察耐心解释,他们是例行办案,在拘留的24小时内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我们杀人,就会释放的。太阳的,居然还是拘留!
“陆警官,你够狠,把我拘留起来,让我出现在明天报纸头条新闻上,除灵事务所也就算是彻底倒闭了。”我是认定他跟林会长暗中勾结陷害我,在经过他身边时,忍不住发泄心中的不满。
“柳先生,你不要误会,我只是例行办案程序,绝对没有任何私心。”这家伙说着,眼中居然有愧疚的神色。
我冷哼一声,不再理会他,转身跟着几名警察走了。走出这间办公室,我转头看了看身边的两个女孩,当然最关心的是小彤了,让她跟着我一起入狱受委屈,心里满不是滋味。林丽也够倒霉,带我们去厕所看看,就无端惹祸上身。
陆警官还算有良心,没把我们送进牢房,而是关进了一间储藏室,里面虽然很凌乱,不过总比牢房要强点。牢房在我心里是犯人待的地方,只要不进那个地方,就极大的满足了我的虚荣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