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浅水清正在自己的营帐里看地图,研究前方的军事情报。
有消息传来,大军攻打京远城的战事已经打响,双方交战多日,死伤均重。抱飞雪果然已经从大梁城赶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万多援兵,将京远城的守卫兵力增加到了近五万人,几乎与攻城人数相等。
抱飞雪本人更是亲上前线,指挥作战,军队士气不减,天风军至今尚未有看到任何胜面。
尤其京远城不比北门关,本身就是一个大城市,拥有居民十五万人。
这些民众也被发动到了这场保卫战中,和天风军殊死对抗。
浅水清不知道这些百姓是不是自愿参加守城的,但他知道,拥有民众基础的京远城,的确要比北门关更难打。
止水国已经到了灭国的边缘,他们虽空有万里疆土,却无善战的勇士。连年的征战,早让止水人国势凋零,而现在的这场仗,只是加速他们崩溃的催化剂而已。
不过,要想就此一举拿下京远城,依然需要付出许多的代价。
这一次,京远城再不会给任何人奇袭的机会了。
他正在思索,怎样才能拿下京远城的时候,狗子冲进来了。
“将军,第三预备队那里出了点麻烦。”
所谓第三预备队,就是浅水清为那支少爷队起的名字,也就是预备队中的第三序列的意思。简单的说,除非佑字营有灭营之祸,否则是没机会上战场了。
浅水清随手端起茶杯品了一口,这上好的龙泉香茗也是托了那帮少爷的福,自己才有机会能喝到:“那帮少爷又惹什么事了?”
狗子的脸色有些难看:“不是他们惹事……您最好亲自去看一下,这次的麻烦……有些特别。”
浅水清的眉头一皱:“你就直说,到底是什么麻烦。”
狗子壮着胆子大喊:“第三预备队里发现了一个女人……我们……我们抓错人了!!!”
“扑!”浅水清一口茶全喷在了狗子的脸上。
雷火是真得火了。
他今天一大大早带着人出去,只带回来十多个少爷兵。佑字营现在是“臭名远扬”,所有的有钱大爷听到他们的消息都是撒腿就溜,他辛苦了一天,也就抓了这十多个腿脚慢的。
万万没想到的是,就这样,竟然里面还夹杂了一个女人。
现在这姑娘就站在他的面前,一脸的愤怒,口中还大喊:“我不回去!我不回去!打死我也不回去!!!”
雷火那个汗啊!
浅水清过来的时候,小姑娘还在喊个不休。
浅水清乐了,问雷火:“到底怎么回事?”
雷火郁闷无比地回答:“这小姑娘是临城夜家堡堡主夜苍澜的女儿,叫夜莺。她还有个哥哥叫夜空,是双生兄妹。我们的人冲去夜家堡的时候,这小丫头一幅男人打扮。问她谁是夜空,她说她就是。然后……”
“然后兄弟们就把她给带回来了?”浅水清眼神中压不住地笑。
雷火无奈地点头:“给她换军装的时候她硬是不让,这才发现她原来是女人,功夫到是不错,有个兄弟瞧了她两眼,直接被她飞腿踢伤了。”
夜苍澜是本地有名的武林大豪,一手风雨刀也算是块响当当的招牌,他女儿到也有两下子。
浅水清问:“为什么不肯回去?”
雷火唉声叹气:“她不说,我们怎么知道?现在可好,打,打不得,送,送不走。真正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了。”语气里无限的幽怨。
下意识里,浅水清觉得雷火未必就希望送小姑娘回去。
此刻他仔细端详这叫夜莺的小姑娘,清冷的月光下,这个女孩披散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英挺的俏脸上闪现出一丝决绝的刚毅。
年纪不大,却还是个美人。
浅水清问她:“为什么不肯回去?”
夜莺紧咬贝齿:“我要从军。”
一旁的将士同声大笑,肆意而张扬,带出无尽的轻蔑。
有士兵更是放声叫道:“小妞,打仗是男人的事,女人还是在家生火做饭带孩子吧!!!”
笑声越发嚣张起来。
浅水清左手一扬,笑声嘎然而止,佑字营军规如山,没人敢违浅水清的意。
此刻浅水清沉声说:“这不可能,军中从无女子从军的先例。你还是回去吧。”
夜莺的眼中喷薄出一股愤怒的火焰:“为什么女人就不能参军?女人也是人,也有当兵的权利!浅水清,我敬你是个英雄,创下过两关大捷,又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劫天下贵族子民为兵,我还以为你会和别人有所不同,所以才来投你,没想到你竟然这样看不起女人。”
浅水清微微一呆:“这么说,你是早知道我们要来,故意在那里等我的人了?”
夜莺的脸微微一红,却不说话,显然是默认了。
浅水清看夜莺的表情越发的充满了迷惑。
到底,是什么原因可以让一个女孩子不顾一切的来参军?为了女权的伸张?别开玩笑了。浅水清可绝不相信这个理由。
不过,他还是点点头说:“你说得对,我的确有些势力了。我不该因为你是个女人而拒绝你参军的愿望,尤其是……这还是我的那帮不开眼的混蛋兄弟把你抢了过来。”
下面是一阵吃吃地笑。
谁知道他们当初掳人时,到底有没有看出来那是个女人呢?也许,就是看出来了,也装没看出来吧。
浅水清一笑道:“好吧,既然你这么渴望从军,我就答应你一次也没什么。”
“浅少!”雷火大叫。
浅水清单手一挥,止住了他:“就让她在预备队里呆着吧。或许过两天,她父亲就会来领她回去了。是走是留,都随她的便。”
那个时候,谁也没想到的是,夜莺突然摇头说:“我不要和那样一帮废物呆在一起。我要当真正的兵!我要和第三卫的战士一样,做那上战场,冲锋杀敌的兵!”
她纤手一指,正指住雷火的脸,大喊:“就象这个傻大个一样!!!”
仿佛玉葱一般玲珑的手指指在雷火的鼻尖上,颤颤悠悠,雷火有种要一口咬掉的冲动。
这个女人竟然叫他傻大个?!!!
雷火手下的几名士兵,一起压抑着想笑的冲动,表情丰富,极不自然,显得很是辛苦。
浅水清也吃吃笑了起来。
他转身向营内走去。
“的确是个很有意思的小姑娘。雷火,咱们去喝一杯。狗子,你试试她的功夫。你要是赢了,就给我把她送回去。你要是输了,今天晚上就给我站在营外喝一夜的北风,让她进来陪我们喝酒!”
他头也不回地大喊:“夜莺!就凭你刚才说话的豪气,我不会再因为你是个女人而就看不起你,也不会因为你是个女人就拒绝你的要求。只要你打赢了狗子,你就是我的兵了……一个真正的士兵!”
夜莺的眼中迸射出兴奋的光芒。
一刻钟后,夜莺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迎着众人惊讶的目光,她举起一坛酒狂灌下肚。
酒坛一甩,在营帐的一角砸了个粉碎,她豪气冲天的说:“士兵夜莺,向浅将军报到!”
“坐吧。”浅水清懒洋洋地回答:“记住,你大可不必做出一副男人婆的样子来向我证明你的英勇气概。我要的兵,只要能打,肯听话就行。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并不重要。今天你算过了一关,但不代表你就没事了。你得学会和大伙同吃同住,必要时一起洗澡,说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包括谈论女人和做爱。”
夜莺的脸在一刹那间涨得通红。
“最后提醒你,进入军伍,仅仅只是考验的开始。以后的路,还长着呢。”浅水清看着她,别有深意地说,一大杯酒就此灌下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