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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家是江南巨富,花老爷心善,也时常捐银子救济百姓,可惜上天无眼,花老爷最小的儿子前些天生了场病,醒来之后眼睛就看不到了。

花老爷四处求医问药,也没能将他们家小少爷的眼睛给治好,那么小的孩子,以后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实在是可惜。

码头上没有几艘船,除了水手渔民之外更没有几个人会来这里,因此,站在那里的俊美青年显得格外惹眼。

沈浪耳朵微动,听着远处街道上的闲谈,靠在杆子上嘆息不已,要是王怜花在,以他的医术,应该能把那小少爷的眼睛治好。

可现在问题是,王怜花那混蛋一直没有出现!

说好的年前就走,他把船都买好了,结果临到离开又告诉他捨不得他一身的本事,要把他精心写出来的《怜花宝鑑》交给可靠之人,让那人帮忙找个徒弟传承衣钵。

行吧,他也知道习武不易,学到王怜花那种程度更是不容易,让他留个念想也行,于是就把离开的时间往后拖了拖,年前走不了,那就年后再走,正好在岸上过个热热闹闹的元宵节。

苏州城的元宵节的确热闹,火树银花鱼龙舞,不比京城差,等他开开心心过了元宵节,把出海需要的各种东西装满了船,眼看着又到了越好的时间,那混蛋又说要和友人叙旧,要在太原多留几日。

友人?他有个毛线的友人?

太原李家世代书香,家里全是些和江湖不沾边的读书人,他上哪儿和那些读书人交朋友?真的不是胁迫人家只想拖延出海的时间吗?

沈浪气的不行,奈何王怜花的信写的实在是真情流露,他就是再生气也没办法,只能天天在码头上等着,看着旁边的渔船一艘艘出海,他自己的船却只能原地飘着。

望夫石都没他惨。

沈大侠吸吸鼻子,看着天边飘过的白云,感觉今天又是等不到结果的一天,算了,他不等了,等明天天亮,找个人帮他看着船,他亲自去太原李家抓人。

明明答应好的和他一起出海,就算把人打残了扔上船,他也绝对不会留那混帐祸害江湖。

江湖的侠士们已经够惨了,柴玉关的毒计让江湖萧条许久,各门各派都有很多顶级绝学丢失,再放任王怜花在中原,那江湖算是完了。

纵观整个江湖,除了他沈浪沈大侠,根本找不出谁还能让王怜花收敛收敛,没办法,只能他多劳累些。

天边晚霞绚丽,沈大侠吐出嘴里的草茎,拍拍身上沾的灰尘,足尖一点落在船上准备休息,等明天一早,他就去太原把王怜花那个祸害给抓回来。

然而就在他钻进船舱的前一刻,眼角余光忽然瞥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让他头疼的是,那人怀里还抱了个枕头。

王怜花的易容没有人能看出来,不过他现在只是换了身黑色的衣裙,脸上没有动太多,只是用脂粉修饰的柔和了些,他本就长的好看,修饰过后更显得楚楚可怜。

沈浪和他多少年的交情,就是这人化成灰他也能认出来,看到王怜花穿成这样来到码头,头皮发麻下意识有种不祥的预感。

那混蛋不会为了给他找麻烦去抢别人家小孩儿,怀里抱的肯定是个枕头,枕头就枕头,他到底想干什么?

沈大侠身子僵硬的站在船上,看着高挑的黑衣女子走到码头尽头停下脚步,捂着胸口不祥的预感更强烈了。

船离码头不远,运起轻功就是眨个眼的功夫,你倒是赶紧上来啊!

有什么事情咱们关起门来悄悄说,别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象,他真的丢不起这个人。

柔弱的黑衣美人抱着孩子,站在码头上看着飘在那里的船,双眸含泪泫然欲泣,「沈郎,你真的要和那狐媚子一同出海潇洒,不顾我们娘儿俩的死活吗?」

「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沈浪摆手摆的飞快,他太熟悉这个大魔王了,每当这傢伙作出这样的模样,他都得跟着倒大霉。

天色渐晚,出海的渔民满载而归,三三两两的准备回家,这会儿看到有负心汉欺负妻子,正义感上来都围在了王怜花身边。

「夫人,这船在码头上停了好几个月了,上面真的是你家夫君吗?」好心的渔民看上船上大惊失色的沈大侠,再看看女子怀里抱着的孩子,有些不忍的说道,「天凉了,孩子吹不得风。」

「多谢这位大哥,那的确是我家夫君。」可怜无助的黑衣美人扯了扯孩子的襁褓,将张开了许多的小孩儿盖的更严实些,然后忍不住落下眼泪,「妾身是沈郎的发妻,我二人自幼一起长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他在成亲之后就开始不着家,就在妾身刚生下孩子的时候,回家说要和别人出海一生一世一双人,这让妾身如何能活?」

美人声声泣血,对船上的负心汉满是怨恨,可是为了孩子,她不能不出来挽留,如果夫君跟别人出海逍遥,她的孩子就没爹了。

留下他们孤儿寡母,这是逼着他们去死啊。

渔民们本就觉得抱着孩子的母亲很可怜,听「她」将来龙去脉解释清楚,一个个的转移矛头开始骂人。

不顾家里的结发妻子刚刚生产,这种时候和外面的狐媚子潇洒,这还是男人吗?

呸!这简直不是人!

畜生都知道护崽,虎毒尚且不食子,这人长的人模狗样,没想到是个畜生不如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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