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第1封信-约稿相识

长安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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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良心讲,我觉得中国的大学并不全是扼杀天才,埋没个性的集中营——我绝不会一杆子打翻一船人,虽然我生活的”集中营”环境也极其恶劣,个人空间异常狭小。

宋庆龄的名言被玩弄汉字的大学管理者折腾成了大多数学校的口号,“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所谓的教育产业化总容易让我联想到,把这句话里的“学生”换成“金钱”才是学校的真正目的。

我已经厌烦随波逐流、人云亦云、长篇大论、婆婆妈妈、唧唧歪歪地发一些关于学校或者教育之类的牢骚。

因为刻意封闭的交流圈子,让我已经锻炼成了一个自认为看破一切的清醒者。

做为这样一种另类,我自然不会媚俗,可是、但是,庸俗却又是人类不敢正视的通病中最坏的一种。

大学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庸俗。

庸俗的建筑——火柴盒式的西洋大厦,加盖一个古色古香的飞檐屋顶,滑稽可笑得像西部牛仔头上按一顶大清帝国的顶带花翎,还美其名曰“中西合璧。”

庸俗的氛围——庸庸碌碌的讲师与照本宣科的教授,比赛似地看谁把课程讲得更糟糕透顶,更味同嚼蜡。

庸俗的情侣——俗不可耐的男生女生在食堂、在自习室、在图书馆、在花花草草上、在光天化日下,不分昼夜地创造着恶心的最高记录,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食堂里还冠冕堂皇地张贴着在幼儿园才能看到的标语“不准喂饭”。

……

当然你要实在无法容忍这庸俗的天地,在这里只要有一丝丝的念头,阁下倒是随时随地能找到去天堂的最佳捷径

晒的被子又丢了——气死。

被女生宿舍管理员堵在门口——急死。

在澡堂子门口买票——挤死。

12点多冲完凉水澡,光屁股进宿舍房间,发现有女生——羞死。

学校到处都在挖沟——不小心摔死。

半夜被隔壁自以为是的破吉他吵死。

中国队赢球,被扔下来的杂物砸死。

中国队输球,被扔下来的杂物砸死

被食堂里的节肢动物,爬行动物等各种动物恶心死。

毕业去办离校手续——跑死。

找工作学日语——被人骂死。

…………

整天处在这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杀机四伏的环境中还能心无旁怠,独善其身,品学兼优,活蹦乱跳,你还敢说现在大学生的生命力不强吗?

如果校长大人问我(如果他能屈尊降贵的话)你最热爱我们学校什么地方?是历史悠史?是环境优雅?还是师资力量雄厚?

我会调动全身神经末梢使劲拉开我的脸皮笑着说“我最热爱的就是,您这幽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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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本无意针对任何一个人———哪怕是我想象中的校长。

凭我本能的感觉,这令人窒息的现状根本不是一个人力量所改变得了的,也不是放个响屁的功夫就解决了的,那将是一个曲折而漫长的过程,希望前途也真能如政治书上所说的那样“光明”。

所以我原谅。

原谅校长,原谅大学,原谅我俗不可耐的同窗……

还有我自己,我也不是挡车的那块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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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宿舍,已经到了晚饭的时间,草草吃了泡面应付,岳靖已经吃过,这时候,正对着电脑继续爱情革命。

我随便从满是书的床上抽了本书,躺下来看。

听着搭档噼噼啪啪的键盘声,看着手中书上的一粒粒文字,我却陷入了发呆的状态,仿佛在想很多东西,仿佛又什么都没想,按岳靖的话说,这叫“白日梦”。

但是,这次我知道,不是“白日梦”,

我想今晚开始,给上官秋雪讲讲我和小雪的故事。

等岳靖睡下,我下床给上官秋雪发去了第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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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秋雪

你好,今晚开始,我给你讲讲她的故事,就从认识她的那一天开始吧。

1998年12月4日,是个星期五,天晴得不像话,那还是个没有雾霾的年代,在这个北方标准的冬天里,早晨暖暖的阳光穿过树梢的缝隙,透过玻璃,投向教学楼二楼,高二(3)班的教室,教室内空气中细微的尘土飞过阳光照射的轨道,飘来飘去,像流动的波浪。

喧闹的早读结束后,班里同学都去吃早饭,我吃饭向来较快,回到座位上时教室还没几个人。

我刚刚在我座位上坐下,一个女孩从前面第三排的座位上站起来,然后径直朝我的方向走来,手里还拿着半个馒头,边走边咬。她走到我的座位旁,站定,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她是过来找我的。

她站在我旁边,用没有拿馒头的另一只手随意地翻了下我桌子最上面的书平静地说“听说你文章写得很好?”

由于这学期是文理分班的第一学期,班里很多同学以前并不认识,虽然我作为班里的体育委员,上月才带领大家参加完学校的冬季运动会,可是这个女孩似乎不爱体育运动,没有参加任何项目,除了上体育课,平时也没见过参加业余的体育活动,这时候,我连名字也叫不出。

虽然这是我俩第一次说话,但是,她却丝毫没有陌生的感觉,自然得像认识我很久一样。

我抬头看,刚好窗外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脖子上的绒毛在阳光里细微可见,齐耳短发,个子明显不高,皮肤白皙,嘴唇纤薄,眼睛透亮有神。

现在回想起小雪的眼睛,我依然认为她的眼睛是最漂亮的,漂亮到可以从中看到日月星辰,山川河流,可以看到北国的风雪和南国的花开,可以看到大漠孤烟和小桥流水,可以看到白驹过隙,星移斗转,可以看到那些我错失掉的所有岁月。

我试图用那些漂亮的句子来形容她,但是不行,我字字推敲写出长长一段话,“她眉眼一弯熠熠生辉......”,就让我觉得,不行,这些文字写不出她眼里的星辰,写不出她唇角的春风,无论哪个词,都不及她在我心里的半分惊艳。

“写得不好,我真写的不好”我笑着,有点紧张地说。

“别谦虚嘛,我可听大家都说你写的好,下周就是一二九运动纪念日,我们共青团需要出些纪念的文章,你帮着给我们写一篇吧!”

她的“听说”也不是纯粹的空穴来风,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作文我确实获得过满分,平时里爱看些杂七杂八的闲书,校门口的租书店里,我是那里的常客,不光晚上在宿舍看,有时候在某些枯燥的课堂上也看,私下里也喜欢写些文章,但是都是自娱自乐,平时在考场上的作文也都是胡乱应付,本来分数并不拔尖。

那次满分纯粹是巧合。

高一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天气已经进入隆冬时节,语文考试前我去上厕所,刚走到厕所,阴沉沉的天上居然飘起了雪花,雪花落到衣服上,伸出手一接,就落到了手掌上,那六角雪花的形状真是清晰可见,落到衣服上的雪花久久才散去,落到手心上的雪花,由于手的温度,雪花很快就融化掉,没了六瓣,只有凉凉的水珠。

从厕所回来就开始考试了,翻开作文题目居然是让写一篇关于友谊的文章,题材不限。

这种烂大街的作文题目,充分显露出我们出题老师的险恶用心,看似简单普遍,往差了写也差不到哪里去,但是往好了写,也难以写出新意来,正一筹莫展间,突然想到了刚才去厕所看到的雪花,我这投机取巧的老毛病就又犯了。

我东拉西扯地把雪花落在衣服上与落在手上融化的快慢和朋友间友谊的距离感相类比,信马由缰地写了篇散文,交差了事。没想到阴差阳错地打动了老师,居然给了满分,在班里讲解的时候,老师还给拿出来当范文来讲,赏析得有理有据,让大家都争相学习。

那一下子把我也弄迷糊了也许真写得不错?

可能有这篇文章在老师心里打下了基础,后面我再写的作文,分数几乎都是名列前茅,平时磨不开面子时,也少不了给班里同学作文代笔。

写得真好还是假好,现在已无关紧要了,有必要一提的是,当时得满分的作文名字就叫《雪》。

难道冥冥之中真有定数?

当时,我还没有认识任何一个名字中含有“雪”字的人,虽然叫雪的人很多。当时在我的眼睛里,雪这个字和字典里其他汉字一样,平平常常,没有任何特殊含义,绝没想到这个字将来在我眼中,会变成一个特殊的存在,哪怕20年后再看见这个字,心头依然悸动。

那时候我根本不可能想到将来会有一个叫小雪的女孩能让我刻骨铭心,肝肠寸断,几乎万劫不覆!

那天在我座位旁,具体对话内容,我已经全部忘却,只记得后来我并没有替她写那篇纪念的文章,她也没有找我催稿,似乎她来找我不是为了需求帮助。

当时我俩也都没太纠缠这个纪念稿的话题。我们的话题从学生的抗日运动扯到革命的不容易,从民国的名人轶事扯到唐朝的诗歌流派,从考试的出题变态扯到孔子的七十二贤人,从喜欢看什么书扯到喜欢吃食堂的哪家饭菜。

吃完早饭回教室的同学越来越多,从开始教室里人声嘈杂,一直到逐渐归于寂静,大家开始学习。我俩一个站着,一个坐着的交谈还没有结束的意思,慢慢地我俩也觉得这样聊天和周围格格不入,我示意回到她座位上继续,我在她座位边隔个过道,和另外一个同学挤了挤,坐了下来,继续相见恨晚地滔滔不绝,像后来我见到的壶口的黄河水。

直至,上课的铃声敲响,我才无奈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无从知道小雪当时的感受,事隔多年,我还是清楚地记得那第一次恋恋的不舍,还清楚地记得那天早上毛茸茸的阳光,以及阳光里随手翻着书,咬着馒头的小雪,还有那句“听说你文章写得很好”。

其实,在认识小雪之前,根本没有艺术作品中描述的“我已经注意你很久了”的狗屁情节,甚至她的名字还是等我回到座位上后,旁人告诉我的。我俩聊那么久,我居然连名字也没问。

回到座位后我努力搜索关于这个女孩的记忆,模糊中只有两次印象,第一,曾经一次课间休息,在教室外走廊上听到两个女孩在闲聊中蹦出了一个词语“标新立异”,我回头看了看,原来是她,还有个女生是韩小培。

第二次有隔壁班三个男孩晚自习快上课的时候,隔着窗户从走廊上递进来一个书包给她,这三个男孩经常找她,关系似乎不错,其中一个想必是她男朋友,或者三个都正在追求中?

当时的了解,仅此而已。

就这样,这一天我们算是正式认识了。

从那一天开始,在一起聊天成了每天最基本的功课,课间十分钟在走廊上晒着太阳聊,放学后吃饭间隙就坐到一起聊,总是能找个理由聚在一起,有时候是她找的理由,有时候是我找的理由,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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