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转了一圈,还是没有发现半点出去的机会,于是又绕了回去,端起那个铁盘子,脱了自己的外衣,一并递给林仙儿。 “你冷不冷?”陆小凤问道,“你先吃点东西。” 林仙儿的脸突然红了,轻轻道,“我,我不饿,你先吃吧。” 她的话虽然充满了拒绝之意,她的人却接过了陆小凤的衣服,揽在了怀里。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脸也有点红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一个是名满天下的大侠,一个是江湖上人人称道的美人,发生些什么是不是很正常? 他们若是两情相悦,是不是也很正常? 陆小凤问道,“林姑娘怎么会在这里?你已在这里呆了多久?” 林仙儿道,“我也不知道,我本来好好地走在路上,却突然被人打晕,带到了这里来,他们,他们似乎是要用我来威胁别人。” “威胁谁?”陆小凤问道。 林仙儿攥紧手里的衣服,欲言又止。 陆小凤立刻明白了,江湖上不缺美人,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少年侠客,无论是谁,听说又美丽、又善良的美人被绑架,都是愿意去救一救的,不谈成功后随之而来的名气,能够赢得美人芳心,岂不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这样一威胁,似乎就是威胁了一整个江湖的人。 林仙儿也问道,“陆大侠怎么会在这里?你又是被谁暗算的?你的身上是不是有伤?” 陆小凤摸了摸鼻子,在火边坐下来,叹道,“这件事情说起来可就麻烦得很……” ————————————— 南王府就在眼前。 府里好像完全变了个样子,每走几步,就有执刀执戟的铁甲卫士站在两侧,杀气腾腾,似乎要砍碎每一位不速之客。 这样的士兵放在常人眼里或许可怕,但沈百终、皇帝和司空摘星,显然并没有把这些人当做一回事。 可等到路过上次那片荷花池时,就连沈百终也顿了顿,因为这开得正盛的荷花,竟已全部凋谢,就连池上的荷叶,也全部枯黄,明明是盛夏,这里却好像已提前到了秋天。 皇帝突然道,“你怎么了?” 沈百终摇摇头,没说话。 “你要是喜欢,御花园那片桃花林,你可以种上荷花。”皇帝道,“挖一点藕吃也是不错的。” 司空摘星忍不住道,“那桃树呢?” 皇帝道,“我可以送给你。” “送给我?” “喜欢扫地的人一定也喜欢种树的,你说对不对?” 司空摘星立刻闭上嘴。 就在这时,皇帝看着迎面走来的人,突然停下。 皇帝一停下,沈百终的手就摸上了绣春刀刀柄,只要一句话,对面那个人就会死于刀下。 “王安。”皇帝淡淡道。 王安也笑,还没有出声,就被皇帝打断。 “跪下。” 王安的笑容僵在脸上,道,“奴婢……” “朕不想听,跪下。” 王安看着皇帝笑眯眯的脸,又看看沈百终好像积雪一般的眼睛,冷汗如雨点一样落下,嘴唇也已发白。 短短一瞬间,他已想到站在先帝床前的皇帝,已想到北镇抚司的地牢,已想到被抄家的无数朝臣。 腿一软,就扑倒在地,膝盖重重磕在了地上。 “不错,人虽蠢笨,腿却好歹还是会弯的。”第63章 叔侄与天家 王安跪下去了。 他本就该跪的,他是个太监,太监就是皇家的奴仆,即使他再怎么装作阔气、装作骄傲,也掩盖不了这人人知道的本质。 所以他不仅跪了下去,一时半会儿也不敢起来。 直到他们走远了,王安还是不敢起来,沈百终走到门前时,回头看了一眼,还是能远远看到荷花池边跪着一个人。 门外是王安,门里是南王。 南王也跪。 他跪得要利索很多,这也许是因为他比王安要年轻很多,也许是因为他的人本就要软弱多虑一些。 皇帝笑了,走到椅子边坐下,道,“皇叔见到我难道不觉得惊讶么?” 南王恭敬道,“不惊讶。” “为什么?”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上想到哪里去,就可以到哪里去的,来五羊城又算得了什么呢?” “有理。”皇帝笑道,“朕这次来,主要是想带百终玩一玩,朕听说这里的吃食、风景都很不错,是个很适合放松消遣的地方。” 南王点头称是。 皇帝又道,“朕刚来几天,虽觉察不出风景如何,倒是觉得这里的人多得很,东瀛人和江湖人都很多,皇叔知不知道这是为何?” 南王道,“也许是因为王总管要办的生日宴。” “哦,王总管。”皇帝一手去拿茶壶,另一手去拿茶杯,一边倒茶一边道,“看来父皇驾崩以后,王总管的日子过得很不错。” 南王不说话。 皇帝把手里的茶向后递去。 沈百终只得松了刀柄去接茶。 他知道这是皇帝要他放松的意思,也知道这是皇帝要他坐下的意思,但他还是不愿意动,就算要喝茶,站着也是可以喝的。 只有站在皇帝的身后,才能最好的保护住他,这个道理沈百终已经很明白,在他十五岁那年,他就已经把这个道理刻在了心里。 人的一辈子很长,有的时候却又很短,谁也说不清活着是为了什么,对于他来说就更难讲清。 你很难说清楚一个重来的人生,也很难面对一个全新的世界,如果说沈百终的父亲给了他亲情,陆小凤第一次让他明白到什么叫友情,那么皇帝就是给了他一种全新意义的那个人。 这个意义也许是惩恶扬善,也许是维持稳定,也许是家国大业,更也许是锦绣江山。总归不会是快意人生。 但沈百终当然很满意,他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如果可以,他总想要别人过得好一点,总想要所有人都拥有自己该有的生活。 而皇帝当然不是一个好人,没有任何一个帝王会是一个好人。 沈百终在成为锦衣卫指挥使之前,武功已经很高,沈百终的父亲确实已把所有能给的全部给了自己的孩子,但一个父亲即使再努力,也是不能左右孩子的思想的。 他要做什么,要怎么活,是不是总得靠自己去想? 所以在看到皇帝亲手在床榻边杀死先帝时,沈百终突然就有了一点想法。 等到皇帝发现呆呆站在门口的沈百终时,不但没有惊慌,反而走过来用沈百终的飞鱼服擦了擦手。 看着衣服上属于帝王的鲜血,沈百终心里的想法就更多了一些。 他当然不是第一次见到皇帝,在那之前,皇帝至少也拉着他去摸了十几次鱼,看了二十几次灯火,吃了三十几顿饭。 只是那个时候,沈百终根本没有想到这个人是在有预谋的勾搭自己,也根本没有发现这个人藏着多大的野心,他的生活实在只有练武这一项而已。 接下来皇帝只用了一根毛笔,就拐到了沈老前辈呵护十几年的乖宝宝。 因为这根毛笔是用来写圣旨的。 能用一道圣旨去换天下第一高手,岂不是赚了? 不仅赚了,还赚得盆满钵满。 赚得盆满钵满的皇帝已经换了一个姿势靠在椅子上,对着南王道,“皇叔为什么还不站起来?为什么不去把世子叫出来见见朕?” 南王站起来,慢慢道,“世子自然是不敢不来见您的,只可惜他病得实在很重,连动也不能动,更不要提出门了。” “哦?”皇帝又问道,“世子得的是什么病?” 南王叹道,“臣也不知,这种病不但稀奇,也很顽固,十几年过去,从没有一个大夫能说出病因来。” 皇帝道,“这病是不是出门就得死的?” “不是。” “那么是不是见着风就会死?” “不是。” “既然不是,你为什么不找几个人把世子抬过来见驾?”皇帝淡淡道,“皇叔既然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自然也是知道下一句的,对不对?” 下一句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臣子怎么能不听君王的话? 屋子里一阵沉寂,阳光照射进屋子里,照在每一个人身上,照在每一块地砖上,照在杯子里的茶水上。 握刀的手,已在刀柄上。 杀气! 冷汗! 难道他们就要在这里动手?难道他们真的已有办法战胜沈百终? 就在这时,司空摘星突然站了起来。 他一站起来,每个人都看了过去,屋里屋外,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住了司空摘星。 沈百终担心道,“你怎么了?” 司空摘星大声道,“我肚子疼!” 茶水有毒? 沈百终立刻看向司空摘星桌边的茶杯,已在从怀里向外掏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