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安城,也不知巷子无名,还是这巷子,本就叫无名巷。想来,大概率是因为这里之人,乃是无名之辈。
是以这巷子,不仅有许多小石子,还有许多脚印下,碾碎了的烂泥。
也正是如此烂泥,玷污了行人漂亮的绣花鞋,又或是如此烂泥,黏在脚下,加重了步伐的重量。故行人走到街尽头,便要在墙边剐蹭掉脚下的污泥。
所谓烂泥扶不上墙,在墙上的烂泥,也在行人走后,缓缓朝墙角落去,直到落在墙角下,一个乞丐的床上。
不错,除了庭院府邸,屋舍厢房那些有围墙拦着,又或是客栈内有打手的地方,这天地间,都可算作乞丐的床,要是高兴,他们还可与鬼作伴,睡那义庄。
所以喜儿的床,便在这巷弄街角,至于有没有泥土,他并不在意,此刻他在意的,是刚刚由春儿延伸的话题,见春儿走了神,便焦急道:“我问你,那酒仙杜江是怎么死的。”
春儿愣怔中醒来,惨然一笑,道:“如今魔族入侵,他的死,自是死在抗魔的路途上。”
喜儿道:“他去抗魔了?”
春儿道:“所谓天塌下来,有高个的顶着,他这样的人,自是要去顶天的。”
寻思片刻后,他又接着道:“不错,顶天立地。”
喜儿道:“他被魔族杀了?”
春儿道:“也可以说他杀了数十万魔族大军。”
喜儿道:“这么厉害?”
春儿昂首挺胸,道:“酒仙之名,可非浪得虚名。”
只是刚说到这,两人便缄口不言,直勾勾的盯着那摊烂泥。
刚才那摊烂泥的地方,忽然多了一人,这让喜儿直感怪异。
不错,不是愤怒,是怪异,若在平时,有人坐在他的床上,说不得要与那人打上一架,就像一只公狮那样,宣示自己的领地权。
你可能要说,作为乞丐,天下何处不可为床,但天下乞丐,终是还要些脸面,特别在同是乞丐的人面前。
当然,是人,都会要的,须得明白,乞丐也是人。
然而此次,他却感到诧异,他认识此人,在要饭界,对各种大人物,不说了如指掌,至少也要烂熟于心,是以这样的人,坐在他的床上,让他有些吃惊,也同时有些胆怯。
只因这人,不说他在京安城的地位,就是他那身肥肉,也比他大上三圈,若是这样的肥肉再来一套组合拳,他定是受不了。
这胖子的坐下,也打断了两人的对话,就连刚才尖着耳朵来听的一众乞丐,也将脑袋转向了别处。不过眼角余光,却不时朝这边瞟来,想着这两小子莫不是改了行?
这样想,也不是全无道理,乞丐在要不到饭的时候,通常也会变通一下,比如临时改行做一下小偷,劫富济贫嘛,任何人都比他们富,任何人,又都没有他们穷,所以这次,两人是不是偷到了丁老板府上?不得而知。
说起改行,有甚者,直接改行做强盗的,当然,更多的,则是怎么也不会改行,只因在他们看来,要饭可是比小偷和强盗,来的高尚不少。
喜儿和春儿两人,便是如此,他们在惊讶后,又有些茫然无措,故诺诺道:“丁老板到此,莫不是来问罪的?可是我哥俩儿.......有得罪之处?”
丁老板轻抚不多的胡须,笑道:“你们知道我?”
喜儿道:“这京安城漕运,一大半归了你丁家,我哥俩即使再孤陋寡闻,也不会如此有眼无珠。”
丁老板道:“比起你们刚才说的那人,我就是一俗人,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多了一些铜臭味而已。”
春儿笑道:“丁老板,说句实话,那铜臭我可不嫌弃,反正我也这么臭了。”
说话间,那喜儿抬起手臂,在衣袖上嗅了嗅,许是早已习惯,便忘了这事。
春儿说到这,他再次向边上挪了挪,将他的床让出了一大半,而后不好意思的朝丁老板,讪讪一笑。
丁老板不以为意,且还朝两人靠了靠,笑道:“什么丁老板,叫我丁籍就好,还有,小伙子,你这地方,很是不错,非常适合用来待客。”
他是真心话,从聚贤酒楼出来后,他发现什么地方都比那地方好,即使这里臭气熏天,即使屁股下,那堆烂泥坐着不大舒服,但他还是认为,这里比那聚贤酒楼,要好上许多许多。
喜儿那知他这些心思,心想这大人物今日,莫不是来这里拿他哥俩逗趣的,不过看其样子,又透着许多真诚,何况自己哥俩,也好像只能被这样的人拿来逗趣,别无他用,甚至于还不如对方府上的一条狗,便讪讪问道:“丁.....丁老板,你今日不忙?”
丁籍笑道:“我其他日子也不大忙,有几个管事,打理生意上的事,我平时主要是结识此地有头有脸的人物。”
春儿有些窘迫,道:“丁.....丁老板.......”
丁籍一笑,道:“欸,都给你们说了,我的名字叫丁籍,你们不喜欢这个名字?”
春儿道:“喜欢,喜欢的紧,我就是想说,丁老板,不对,丁籍你来的实在仓促,我们哥俩囊中........囊中有些羞涩,可能要失了这待客之道,所以......所以.......”
看着面黄肌瘦的两人,忽然想到了什么,丁籍迅速转首,不再去看,他非常明白,所谓非礼勿视,那朋友的窘迫,也尽量不要去看,故笑道:“你们一直叫我丁老板,那么花钱的地方,自是由老板担待,你们只需作陪就好。”
喜儿连忙道:“可是......可是如此,便失了真正的待客之道。”
丁籍一笑,道:“有时候人生,失几次待客之道,也无妨的,就在刚才,丁某弃他人不顾,也失了待客之道,不过丁某却为此,大感畅快。”
春儿两人听的云里雾里,不知他在说什么,只得讪讪一笑,不知如何答话。
见对方不答话,丁籍从怀中掏出几锭银子,随手扔给几个乞儿,道:“拿几坛酒来,顺便在东街王婶儿哪儿弄只烧鸡,在这街尾张记哪里弄一些牛肉来。”
这样几锭银子,足够弄好几坛酒,好几只鸡,是以这钱扔出后,众乞儿一拥而上,就连喜儿和春儿,也试图涌过去,但立马被丁籍的大手抓住,笑道:“你俩若如此,便是真正的失了待客之道。”
喜儿和春儿挠挠头,讪讪一笑,不好意思道:“习惯了。”
丁籍道:“之所以要如此,我希望你们在某一天,遇到那人时,真的如你刚才所说那样。”
喜儿道:“哪人?”
春儿自是知道他说的那人,正色道:“春儿即使要饭要遍天下,也要存够钱,请那人扎扎实实喝上一顿好酒。”
喜儿此时才醒悟过来,道:“杜江?”
春儿道:“不错,世间除了他,就没人能值得我春儿请喝酒的,虽然我春儿于世间,并不重要,但我却偏要如此说。”
“如果是青云山小师叔、苏定方呢?”
春儿道:“他也不可以,我说了,我的酒,只为请......”
忽然感觉不对,只因这问话之人,不是喜儿,也不是丁籍,那么这问话之人,便来自他处。
这让见惯大场面的丁籍都有些惊讶,惊讶的望着来人,只见他约莫三十,又仿佛四五十的样子,一身布衣,发丝如鸡窝般凌乱,看来许多天都没洗过,眼中还夹杂着一丝睡意,也不知是昨晚没睡,还是刚起床,还没醒透。
这邋遢大叔,便带着睡意,在喜儿的床上坐了下来,甚至还让肥大的丁籍挪了挪,只因他要躺着,在躺定后,才道:“你还别说,这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还真是不错,躺下就可看星辰,闭眼就可游寰宇,不错不错。”
丁籍已挪到一旁,道:“在下丁籍,不知阁下.......”
大叔双手枕在脑后,道:“在下苏大。”
名字普通至极,简直可与村里的大牛、二虎齐名,但这样的介绍,却让丁籍心头一震,世间有许多俗名,但能俗的如此洒脱的,唯有一人,所以他脸上,立马转为恭敬,然后抱拳。
苏大道:“胖子,你若是抱拳,只会让我小觑你,因为如此举动,只是你自己矮化你自己,与在下的小觑无关。”
丁籍一愣,思索良久后,忽然哈哈大笑,道:“丁某自诩精明一世,不曾想,竟如此愚蠢,是啊,先生说的不错,世人大多自卑,均是自己看不起自己而已。”
喜儿和春儿,再次一头雾水,于两人的对话,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过有时候,不知晓,反而倒是好事,是以春儿见来人如此模样,倒是与他们相仿,毫无一丝拘谨,问道:“我为何要请青云山小师叔?”
苏大道:“只因他去了北地,还横推了魔族三十军营,并让魔族大军,后撤数百里,不然按这魔族的攻势,恐怕已到了将阳关。”
丁籍眉头一皱:“将阳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