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界身

停了一息,男子又用着有点奇怪的语气道:“好教阁下知晓,程判官也是会参加朝会的。”

朕知道!知道!

卫姝一口气堵到嗓子眼儿,强自给抑下了,又换了个问题:“曹家南货可是辽国密谍的据点?”

男子沉默了下来。

卫姝等了好一会儿,亦不曾等来对方的只言片语,她只得退而求其次,问道:“阁下可有代号?”

“有。”男子立时道。

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接下来,卫姝又问了几个问题,凡涉及长锋营机密者,男子概不回答,纵使卫姝短剑在手、真气外放,男子都绝不肯再多说一个字。

哪怕他的呼吸声响得如同在拉风箱。

到最后,男子索性双目紧闭,看都不再去看卫姝。

这让卫姝很是为难。

又不能真的把人打伤,可若是无所作为,这劫持可不就成了笑话?

两下里正自僵持着,巷中忽地卷过一阵大风,一丝淡淡的血腥气萦绕而来。

时辰快要到了。

卫姝心下忧急,蓦然间脑中灵光乍现,脱口便问:

“那你告诉我,长锋营是辽派还是金派?”

呼吸声陡然一顿。

虽然男子在竭力地克制,可他方才的吐息实在太重,这一忽的停顿便也显得分外清晰。

原来如此。

果然如此。

卫姝心中五味杂陈,一时也说不出是何滋味。而风中裹挟的血腥之气,已经越来越浓。

男子也察觉到了这不知从何而来的血气,不由得张开双眼,目中现出了惊遽之色。

再一息,他眼前忽地一花,一道身影鬼魅般出现在了眼前。

“霍霍……霍霍……”

野兽般的低吼在男子的耳畔回荡,浓重的血气熏得人脑袋发晕,巷子里正飞快弥漫出腥红的雾。

男子不由得瞳孔放大,目注着那张枯槁消瘦、形同饿鬼的脸,那披散着的灰白乱发被血雾染红,发梢间竟有血珠滴落。

这一刻,男子只觉发毛倒竖,全身的血液如被冻结。

血雾之中,那鬼魅般的身影近在咫尺,一股恐怖而又强大无匹的威压米粒自这鬼影身上散发出来,沉重且压抑,将周遭的一切都挤压的好似变了形。

男子莫名生出一种错觉,觉得自己正面对着一座巨大的山峰,而他则是山脚下的蝼蚁,那山上随便滚下一块碎石,就能将他碾作泥尘。

这是哪里来的怪物?

男子转动着唯一能转动的眼珠,极度的恐惧令他全身发麻、思绪模糊,甚至都兴不起逃跑的念头。

唯有无穷无尽的悚然。

蓦地,耳边响起一声清叱:

“走!”

声若风吟、清灵浩荡,恍若一剑破空来。

男子神识一清,未曾反应过来,后心处便传来一股巨力,那力道浑厚凝重至极,有若山谷间骤起的狂风,他湿透的衣袍竟在也这风里鼓涌不息。

眼前一切倏然后掠。

直到两三息后,男子方才惊觉自己已然身在半空,前方是渐远渐小的暗巷,身旁则是不断倒退的棚屋。

她救了我。

男子醒悟了过来。

远处,血雾犹在巷弄上空浮动,根本便瞧不清那雾中情景,只能听到几声断续的呼喝。

很快地,便连这零星的声息亦不复可闻。

披发男子是谁?

血雾从何而来?

发生了何事?

这样的疑问也只在男子心头萦绕了一瞬。当双足踏上某处屋顶时,他已经完全冷静了下来。

那股推力刚好令他得以稳住身形,他抬头略略辨别了一下方向,便跃下屋顶,朝着南城发足狂奔,速度之快,竟不亚于江湖上的轻功。

变故突生、事态莫测,京里很可能又掺进了新一股江湖势力,而那个名叫卫姝的女子似是与此有关,至于目的,尚且未知。

若结合庚辰此前所述,再加上今晚卫姝的表现,男子倾向于卫姝是友非敌,至少其对长锋营并无恶意,否则男子也不可能毫发无损地全身而退。

但这也只是他个人的推测。

毕竟,谁也没看到那血雾中的情景,万一那披发怪人根本就是卫姝自己找来演戏给人瞧的,则此事又当别论。

无论如何,这本就动荡的局势已然变得更加混乱,绝非一支二十人的小队便能应付的,必须上报求援。

半个时辰后,男子终是抵达了目的地——城南甜井巷的某户人家。

顾不上身上湿透的衣衫,男子伸手在那院门上长长短短敲了数记,那院门便“咿呀”一声开启,男子闪身进得院中。

这一夜,大宋的都城依旧风平浪静,纵然偶有微澜泛起,也如石子入水,那水波纹经了一整夜的平复,已是如镜光滑。

待到天明时分,一名白发老叟便自院内推门而出,佝偻着身躯缓缓走出了甜井巷。

巷子左近屋舍皆为砖瓦房,乃是京中稍有家资的小康民户聚居之地,出了巷子再拐上几个弯,便是旧酸枣门,沿此门往南一路诸如宝箓宫、晨晖门、东华门街诸处,商铺云集、人头攒动,乃是汴梁城最为繁华的坊市,比之州桥夜市又是一番热闹。

这老叟年纪虽然大了,爱热闹的心却还没老,脚下走得竟也不慢,背着两手沿街闲逛,将那各色店铺都看了一回,东西却是一样都没买。

待到穿出坊市,老者便又拐进了南边的一道宽巷。

此巷名唤“界身”,巷中亦开设了许多店铺,只这些店铺屋宇高阔、彩楼画廊,气象颇为不凡,却是专门交易金银彩帛的,往来铺面者非富即贵,是以整条宽巷亦颇有豪奢之气,寻常百姓也不大往这里来,市面反倒有些冷清。

老叟一身布衣走在这巷中,仿佛也并不自在,是以步履都比方才快了好些,埋头径自往前,待行至巷子中段时,脚下忽一转,便拐进了一条侧巷。

这侧巷与那大户人家的夹道十分类似,原也是方便店铺伙计从此处出入,以免冲撞贵客的,路幅极窄,仅够二人并行。

老者对这里像是极熟,进巷后越发走得急,几乎是一路小跑地跑到了巷尾,前方一面高墙耸立,左右又有窄巷延伸出去,却是个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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