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年幼的时候便离开了故土,在她的印象中,故土是和新秦截然不同的繁华。
她依然记得自己出身烈金雷诺特家族的属地,家族的千金大小姐名为罗秀,骄傲的如同冬日里盛开的优香花。
樱罗兰帝都伦德的街道上,雾气打湿的地面散发出湿漉漉的光芒,水汽从伊苏河上弥漫出来,有着别样的景致。
罗秀的身边总是跟着她的侍从官陆斯恩,这位侍从官穿着奢华的礼服,戴着洁白的手套,腰间别着法兰水晶点缀的紫穗配件,胸前烈金雷诺特家族的马蹄家徽闪烁着淡金色的光芒,罗秀小姐憎恶这伦德的雾,都可以要求陆斯恩去驱逐。
那时候年幼的伊莎,幻想着成为那样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大小姐,拥有那样无所不能的侍从官,只是现实和幻想对比起来,总是残酷的让人不忍回忆年幼时的天真。
伊莎会回忆起这些,还是因为眼前的榜一公子,收敛着咄咄逼人,却骄傲地不愿意和人争执的模样,让她想起了那位侍从官。
秦守安看了一眼美丽但风尘气息已经浸染入眉眼的伊莎,目光最后从她白皙温软的腰侧流淌而下,起身往前走了三步:“before y bed have oonguang……lookslike shuang on the ground……”
短短几句,秦守安念完,伊莎却已微微昂头,仰望着大堂顶部明亮的灯盏默然无语,世界如此之大,从樱罗兰帝国到新秦大陆,何止万里?
那还是同一个月亮吗?
樱罗兰帝国的月,何曾能够照耀到流落他乡的孤寂女子?
看着几个并不懂得番邦语言的才子,秦守安并没有得意,番邦语言乃是末道,学不学的都无所谓。
于是他笑容温和地解释:“作新诗体便是,床帐里,她的身子皎洁如玉,好似羲和散溢了一片月光落在了床上,凝霜一片。躺在那儿的你,已然分不清明月和她,眉目间的似曾相识,原来是故乡的青梅竹马,她曾经在窗外,像月亮一样照耀着你。”
“转换为旧体诗便是: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秦守安轻咳一声:
“我怕你们以为这只是稚童识字级别的诗,所以自己点评一下:此诗直接抒情,不故作含蓄,故而简单而纯粹,妙手偶得之作,浑然天成。”
众才子默然以对,此诗新体和旧体中间竟然蕴藏着截然不同的诗意,前者描述的是青梅竹马于勾栏瓦舍的皮肉生意中重逢,明月既是寓意女子身体,又是在表示男子泪眼朦胧,眼睛里的一切都模糊成了光轮。
后者则成为了符合伊莎姑娘点题的《思乡》,是非常纯粹而优秀的旧体诗,正如他自己点评的那样,妙手偶得,浑然天成。
此时的诗会,最为推崇的就是这样新体和旧体自然转换,蕴藏着多重解读的作品。
“榜一公子为伊莎姑娘三步成诗,已成一段佳话,自此龙吟城中的风月,又多了一段异国他乡的传唱。”原本最为愤懑,站起来指点秦守安的才子,也最是最先服输,朝着秦守安拱手:“我不如也,诸位以为如何?”
其他人自是拿不出更加优秀的作品,只能遗憾今晚由秦守安成为伊莎姑娘的入幕之宾,好在伊莎姑娘每个月都会给这么一次机会,而且场中还有其他姑娘可以争取。
于是各自散去。
秦守安也有些遗憾。
一般来说,即便被姑娘挑选为入幕之宾,也未必真能够留宿一亲芳泽,以前朝末代皇帝为例,常常就被当时龙吟城的第一名妓半夜送走,费尽心思或者只能够听一段曲子。
多半是长得不行,又或者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体,姑娘伺候的费劲,不想理会。
可是秦守安这等容貌身材,哪个姑娘不为之食指大动,暖阳映雪?
遗憾的便是,秦守安对留宿彩云星河楼兴趣不大,再想想楼上的梁十三娘,他有阴影。
伊莎姑娘和白袖却已经用脉脉含情的目光看着他,伊莎姑娘先行上楼准备,白袖陪着秦守安喝了几杯酒,她倒是先软了身子,似乎比伊莎姑娘更被秦守安的才气打动。
白袖年纪还小,尚未梳拢,显然也是个美人胚子,生活在彩云星河楼,服侍的又是伊莎这样的红姑娘,早已经学会了一些勾人的小手段。
秦守安自不会真以为白袖就对他一见钟情……彩云星河楼养着这样的小姑娘,属于人才储备,将来替换一些年老色衰,或者赎身了的红姑娘,不可能轻易就让她陪客坏了身子。
白袖肯定也知道这一点,她现在对秦守安温柔侍奉的姿态,一来是帮助伊莎姑娘稳住今晚想要招待的客人,二来也是在为自己的将来考虑,希望能够勾起对方的一丝留恋和蠢动,等她将来正式梳拢接客时前来捧场。
“白袖姑娘跟在伊莎姑娘身旁,没有学些外邦语言吗?”秦守安笑着问道,别看她年纪小,但其实比海棠春坞的姑娘们要成熟的多,相比较彩云星河楼里,秦守安的那帮丫鬟生活的比红楼梦里袭人、晴雯这帮还要舒心安逸的多。
“没有呢……伊莎姑娘教了一些胡琴的曲子,舞蹈和歌也有学。”白袖娇滴滴地依偎在秦守安身旁,轻轻地挽着他的手臂,鼓鼓囊囊的胸口若有若无地和他挨挨蹭蹭,眼眸中都是款款柔情。
即便知道只是逢场作戏,男人照样享受,这没有被摘下的野花未必比家花好看,但香是真的香,尤其是那在风雨飘摇中生长,自然而然地多了一份楚楚可怜的气质,惹人怜爱的很。
秦守安享受着这还有些稚嫩的诱惑,自不会做柳下惠的模样,搂着白袖细细的腰肢,美人在怀上下其手,那有些淡寡的酒水倒也没有觉得索然无味了。
一会儿后,白袖整了整衣衫,已是媚眼如丝,眸中水色盈盈,拉着秦守安的手往楼上厢房走去。
楼上的厢房一间间大都是敞开的,只有屏风后面的里间才是姑娘们留宿客人的地方。
在敞开可见的外间,又比楼下要更多些花样,姑娘们基本是衣衫半解,大片的雪肌显露,各种温香艳玉的场景让人血脉贲张。
伊莎姑娘的厢房在中段偏后的位置,也就是说她在彩云星河楼的姑娘中也算比较有地位的,而最后段几间厢房却是完全紧闭,显然那才是这里真正的花魁和头牌们的厢房。
白袖领着秦守安走到伊莎姑娘的厢房门口,秦守安偶尔一瞥,发现这个尚未梳拢的小姑娘,瞧着那些紧闭的厢房门眼神火热,显然是在期待着那些厢房在将来有一间是属于自己。
真好,这是每个人都有自己追求的时代啊!
伊莎姑娘备好酒席,换了一身比楼下更加布料稀少和轻薄的裙衣,她背对着门口,及臀的长发披在身前,露出从肩头到腰线之下的整片后背,冰肌玉骨,让人给她拔火罐的时候都想要安排的格外整齐些。
“榜一公子,奴家有个不情之请,希望公子能够把《思乡》写在奴家的后背上。”伊莎姑娘听着脚步声进门,柔声说道。
说完她一手按住腰肢,微微侧头回眸,胭脂色的鲜艳唇瓣稍稍分开,好似点在她柔润肩头的一点樱桃。
“此情此景,不容我拒绝啊……正好我书法作画也是一绝,配得上姑娘这白腻温润的肌肤。”
秦守安最想动手动脚——不对,最想动笔绘画写字的后背,其实还是唐婉蓉。
尤其是今天在招隐龙池屋里一窥她身子的真容后,更加肯定在她后背写字作画的美妙,还要超过在她肚子上画小母牛。
可惜的是唐婉蓉并不喜欢,他画了那么漂亮的一只小母牛后,她就和他结下了什么不死不休的仇怨一样。
秦守安要是还在她后背上来一次,估计她就不止是要画大象了,说不定要揪大象鼻子之类的,让大象再也不能靠鼻子喷水洗澡什么的。
那就在伊莎姑娘的后背上试试吧。
“公子请。”伊莎姑娘知道,像榜一这样的客人,他即便夺得入幕之宾的机会,但他未必真的会留在她房里,这般长相和才气的男子,往往都是姑娘们争夺的对象,而不需要他多么费心地去寻求一亲芳泽的机会。
这种以女子肌肤为纸的雅事,才是他们喜欢玩的。
伊莎姑娘玉体横陈在卧榻上,时不时地拉扯着本就已经衣不遮体的披衫,一会挡不住这里,一会挡不住哪里,时不时地露出微羞的怔怔表情,然后再和秦守安对上一个欲说还休、温和柔媚的眼神。
秦守安顿时书兴大发,豪气纵横,提起笔就在伊莎姑娘的后背上写字。
“那是在干什么?”
走廊尽头的一间厢房门打开,本来要走出去的荣尚卿脚步停顿了一瞬,退回了屋里,只打开一巴掌宽的门缝。
她伸出手指,指了指伊莎姑娘的厢房。
览星河恭敬地站在荣尚卿身后,招来人问了问,这才回道:“那男子便是跟着夫人伱上传的人,名叫榜一,刚刚在楼下以外邦语言、新体诗、旧体诗做了一首《思乡》,得了伊莎姑娘偏爱,现在大概是把诗词写在了伊莎姑娘后背。”
荣尚卿心中生出一些长见识了的感觉,脸上依然没有什么表情,嗤笑一声,“作的什么诗,我听听?”
“床前明月光……”
听完,荣尚卿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倒是有些才气,和年轻时的苏长情差不多吧……他若是有机缘,能够再遇到自个,倒是可以给他一个平步青云的机会,稍作提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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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