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6章 听没听过大禹治水的故事?

主人房间门关上,结界凝实。

然然打消了偷偷潜进去的想法,叹了口气,挂在甜久身上跟着离开。

“姐姐,今晚你陪我睡。”

“一个人好无聊。”

画魂听到无聊两个字,眼睛一亮,提议道:“都去我那,美酒畅饮。”

“我的收藏可没有凡品。”

“百利、青梅、柚子、桂花酿、啤酒都有,我再做几道爽口小菜。”

“包你们尽兴。”

明天她想做一件大事,先刷刷好感,不至于死的太惨。

法不责众,主人总不能把她们全弄死。

如果小色坯舍得,她认栽。

林霏微微皱起眉头:“不好吧,明天还要下副本,那可是黄帝陵。”

“我可没你那么厉害。”

事实就是事实,不想承认也没办法。

然然拉着林霏,朝着主人房间努努嘴,撒娇道:“安啦,霏霏姐你别扫兴。”

“主人什么作息谁不知道,我们凌晨一点散场,睡到九点起床。”

“呃——”

“还是十点起床吧,到时候只要再等一两个小时。”

“主人或许、大概、应该能赶到...”

林霏无力反驳。

甚至觉得然然太高看小色坯了,不要说十一点。

下午一点能出现都是奇迹。

众所周知,江宇的人生没有早晨,也没有上午。

房间里。

子献怯生生的站在客厅中间,没有平日里的随意。

低着头不说话。

江宇笑着招招手:“坐过来。”

“才一天不见,怎么像是换了个人,身体重塑不顺利?”

子献走过去,江宇直接抱她入怀,让她坐在腿上。

手臂感觉到她的胸口有些湿润。

江宇抬起子献下巴,小丫头无声掉着眼泪,满心的委屈再也控制不住。

天女魃子献,一直给人的感觉就是坚强、漠然。

什么事也无法触动她的心。

冷言冷语,鄙夷嫌弃都不会入她的心。

“主人,我什么都没有了。”

“异能,能量全都没有了...”

旱魃的死亡能量一直是子献心里的一根刺。

她无数次许愿,希望自己从未拥有过。

真到了失去的时候,才感觉到不舍。

能量就是能量,从来没有好坏之分,金光闪闪的异能杀人未必比灰白死寂弱。

道家神咒,儒家浩然正气,还不是一样杀人如切菜。

江宇不解:“什么意思,身体被摧毁能量本来就会消散。”

“不用着急,慢慢恢复就是。”

他还记得,上次烛光重塑身体加上恢复能量,花费了几个月才提升到六阶。

一天怎么可能完好如初。

子献摇摇头,表情失落:“不是时间问题,也不是资源问题。”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嗯——”

“你知道,我们天女的异能并非来自传承,而是血脉继承。”

“用你们的规则来说,就是传承消散,彻底消散了。”

“主人,我现在就是一个废人。”

“我来之前试过,除了天女的体质还在,血肉中有维持身体基础运转的能量。”

“其它,什么都没有了。”

江宇沉默几秒,跟子献说了青栀和琪琪的事。

一切都有了答案。

青栀获得的能量不是凭空而生,是掠夺。

斩杀信仰的神灵,夺取神力。

子献勉强挤出笑容,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淡然。

“那还好。”

“青栀那个小丫头蛮不错的,让她继任我的位置也算合适。”

“我会做好交割工作,帮她适应过渡期。”

江宇嗅着她身上的香味,把玩着耳垂,搜索记忆里的传承信息。

既然子献身上能量消散,应该可以获得传承。

一时之间又找不到合适的选择,前世实力榜上的传承他知道的早就拿下。

剩下的要么时机不到,要么是血脉传承,无法夺取。

尧、舜、禹传承都是顶尖,可惜,除了大禹传承他有点印象,

其他两位完全没听过。

前世有不少顶尖传承者根本就没发育起来,昙花一现就被人斩杀。

传记自然也不会记录。

子献此刻正是心理最脆弱的时候,从内城最强战力,一夕之间沦为废物。

落差感没人扛得住。

江宇语气温柔,问道:“听没听过大禹治水的故事?”

子献抬起头,不明白主人要说什么,还是点点头。

“看过一点。”

“史书上说大禹是黄帝后人,其实挺无稽的,那时候氏族混乱,不可能溯源。”

“若是真的,我应该算是他的长辈。”

江宇表情怪异,无法反驳。

按史书记载,天女魃的确是大禹的曾...曾祖。

“这些不重要,多半是为了名正言顺强行加入族谱,很正常的手段。”

“不算新鲜事。”

“大禹的传承属于第一梯队,不过需要时间适应。”

“纯近战。”

夜色浓郁,子献眼眸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主人,我...”

“我...”

“我实在没什么能交换了,你开价吧,我拼死也会做到。”

江宇赞同的点点头:“以后再说,先记在账上。”

子献早就没有底线可以出卖,能试的不能试的都试过无数次。

梦梵都时常自愧不如。

大禹传承开启需要契机,可以让晨夕用共工传承试一下。

能骗出来自然最好。

骗不出来,那就只能引曹娥江西行,水淹会稽山。

无论哪种方法,声势都不会小,窃取大禹传承才会一直没提上日程。

子献心情多云转晴,调侃道:“记在账上啊?”

“本来还想先送你一份没开封的礼物,看来不需要了。”

“主人,你好好休息。”

江宇在想另一件事,青栀的变异,他现在需要更多证据。

孤证不立,只有一条证据支持明显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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