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花楼,进入了这一天最热闹的时刻。
偏偏后院的诗会现场,却是安静极了,所有人屏住了呼吸,用期待的眼神,望着楼阁上站着的这位翩翩“君子”。
看他如何能将这首断句补全!
李恪四十五度仰望屋顶,陷入了沉思状态,他很为难,现在剽窃了这首诗,以后“小李杜”该拿什么给他情人?
自己这是断了人家的情路啊!
管他呢,人家是诗词小天王,说不定还能创作出更佳的诗句来。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轰!
在场的人直接疯狂了起来,好一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牛逼!”
“我他妈一辈子读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不读了……”这人也是干脆人,直接一甩袖子转身离开了。
“他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天赋型选手吧!”
好多读书人都被两句诗整崩溃了,这还让他们怎么活?
就这两句,已经是极品了,构思新奇,风格浓丽,还整的缠绵悱恻,让人不禁拍手叫好。
亦璇姑娘芳心怦怦直跳,此刻她眼中的蜀王,如同白马王子一般,再也不是霸王硬上弓的登徒浪子。
这两句诗,直戳她的心扉,仿佛看到了一对深情的男女,恋恋不舍的分离,分离后极度相思,人比黄花瘦,对爱情却是九死而不悔。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静!
极度的安静!
仿佛这里的空气都被抽干了,所有的人全部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他们不敢相信,这诗是人能做出来的。
亦璇花魁的身体,有些轻微的颤抖,眼神变得极度柔和,甚至有些失态……
她人站在舞台上,心却是飞出了九霄云外,仿佛融入到了这首诗中,她化作青鸟,亲眼见证了诗中主人的爱情故事。
不知不觉中,亦璇两颗热泪,如同晶莹剔透的露珠,轻轻滑落她的脸颊,掉到了红毯上。
“好诗!”
“此乃千古第一爱情诗!”
“今日能亲眼目睹这首爱情诗的诞生,乃三生有幸,此生无憾了。”
二楼的包间里,诸位大佬,同样是彻底被蜀王的这首诗震撼了。
甚至勾起了他们那不堪回首的往事。
曾经的穷书生,告别父母妻子,来到了这繁华的京都,中了进士,做了官。
但为了高升,他们低三下四,日夜奔波,终于是傍上了大腿,娶了高官家的女儿,从此丢了父母,失了妻子。
无数个深夜,他都是从梦中惊醒,忏悔一晚,第二日却是依旧。
此刻,他再也忍不住了,念着蜀王的诗,趴在桌子上嚎啕大哭。
曾经的曾经,他和她互相发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他却为了仕途,抛妻弃子,背弃了他们曾经的誓言。
“我不是人,我是畜生……”
“我负了她,是我负了她呀!”
在场的所有人,但凡是有经历的,但凡心中有愧的,全都表情凝重,恨不得重回当年,补上他们人生的缺憾。
李恪望着众生相,他也没想到,这首诗,在这里是如此的震撼。
不过也是,毕竟后世已经没有了爱情,有的只是拼凑起来过日子,或者是为了铜臭,出卖了灵魂……
为了让这首诗再次升华一下,他就在众人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他长长的叹了口气,摆出一副悲天宁人的姿态,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呜哇……”
旁边的老鸨子,却是没忍住,捶着窗子嚎啕大哭。
李恪一脸疑惑,这老鸨子怎么回事,难道你心中也有愧,做了那个负心女?
台上的亦璇,终于从诗中走了出来,她呆呆地望着众人,再望向蜀王……
眼神从崇拜渐渐地过度到了不甘心。
她想祭出那首七夕爱情诗,怎么着也得能打个平手,但小姐有令,她一定要输给蜀王,接近蜀王,打探蜀王的虚实。
“蜀王大才,小女子不如也!”
“小女子愿赌服输,今晚只属于殿下。”
接着,他脸上飞过两朵红云,微微欠身,羞涩地小声道:“还请蜀王移步小女子的闺房……”
“哈哈哈……”
李恪大笑着,朝着众人拱拱手,道:“诸位,那本王就去了,尔等没机会了,回去吧!”
众人:“……”
……
王奕骑着一头驴,手中还提着一个饭盒,这是厨子们刚刚炒出来的菜,为了不浪费,就打包让他们带回家去。
虽然忙活了一天,又临时加了个班,但大伙都很乐意,因为蜀王给的加班费太多了。
出了康平方,路上的行人就稀疏了起来,因为其他坊是施行宵禁的。
不过好在他有蜀王府的令牌,可以畅通无阻地回家。
但他总感觉有人跟着他,停下来往后看去,却是只有赶着回家的路人。
“老夫今日这是怎么了?太累了,出现幻觉了吗?”
“嘚,嘚,嘚!”王奕心中有些慌,生怕遇上歹人,抢了他的驴,于是用脚踢了几下驴肚皮。
“啊呃,啊呃……”
小驴子却是抬起头,倔强地叫了起来。
似乎在说,你个死老头,大半夜还不让我休息,它这小身板驮着你已经够累了,你还踢它肚皮?
驴子往前猛然一冲,王奕哎哟一声,差点闪到了老腰。
哒哒哒……
小驴子迈着欢快的小步子跑了起来。
身后那人见状,脚步加快追了上去,前方是康平方和永定坊交界处,过了哪座桥,就进入了一片小树林,哪里就是他动手的地方。
然后他不知道的是,他身后同样紧追着一个全身漆黑,只有月牙弯刀闪烁着光芒的老六。
小驴子一口气便冲过了小桥,下坡路都不带踩刹车的,冲进了小树林。
王奕骑在小驴身上,慌忙地拉着缰绳,但却无济于事,连食盒都扔掉了。
身后的杀手见状,拔出身上的匕首,脚下发力,如同一阵旋风,同样冲进了小树林。
小树林里,又冲出来两个人,他们身着黑衣,提着长刀堵住了王奕的驴。
驴受惊,啊呃,啊呃地大叫起来,成功地将王奕摔了下来,独自撒丫子叫着跑开了。
王奕老头心中大惊,看着前面有两人,后面还围过来一人,今日恐怕要交代在这里了。
可他没有仇家,那就是蜀王的仇家了,这是仇家不想让他效力于蜀王。
哎!
千算万算,却是没有算到自己的安危。
“诸位好汉,那驴子你们拉走,老头我不值得你们杀……”
“动手!”
三人却是提刀就刺向了王奕老头,丝毫不给王奕说话的机会,王奕知道,逃是逃不出去的,索性闭上了眼睛。
他这辈子历经两朝,也经历了人生的起起落落,更是看尽了世间冷暖,死又何惧?
要死也是站着死,骨气不能丢!
唯一的遗憾,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对不起儿子儿媳……让他们先自己而去!
想到这里,两颗泪水从眼角滑落!
铛!
噗嗤,噗嗤……
一阵刀光剑影,小树林就安静了下来,地上躺着三具还在流血的尸体,脑袋却是不见了。
王奕逼着眼睛等了好久,却是没有刀剑入肉的感觉。
睁眼一看,只见自己眼前站着一个全身漆黑的人,手中握着一把月牙弯刀,刀尖还在滴血。
“老先生,你安全了,赶紧回家吧!”
王奕这才反应过来,是眼前这位壮士,救了他一命。
他连忙拱手道:“敢问壮士大名?”
“救命之恩,没齿难忘!他日必定报答!”
黑衣人转身,捡起地上的三颗人头,淡淡地说道:“不必了,要谢就去谢少主!”
黑衣人将人头挽在裤腰带上,缓缓地消失在王奕的眼前。
王奕一脸惊呆,他没被三个歹人吓住,倒是被这个人救命恩人给惊到了,你丫的挽着三颗人头,拿回家去炖汤吗?
少主?
那就是蜀王无疑了,他也没想到蜀王想的这么周到,派人暗中保护他。
此刻,他对蜀王,从忠心升华到了效死。
与此同时,马秋和司怀瑾等人,也在回家的路上,被歹人堵住,差点就要了小命,甚至马秋在逃命的时候,摔倒撞破了脑袋。
好在有人救了他们,他们感谢的时候,同样得到了一句话:“不用感谢,要谢就去谢少主。”
他们这才明白,是蜀王暗中派人保护了他们。
司怀瑾回到某家青楼,气得火冒三丈,女人是睡不成了,谁他娘的要老子的命,老子就敢要他的命。
他“东吴周郎”的名号不是白来的。
于是他又折返会蜀王府,又让人将那八人都叫来,他遭到了歹人,其他几人极有可能和他一样。
笔趣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