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飞阳原本没动过要去抢人家金蛛的心思,他做事向来喜欢落个师出有名,理直气壮,金蛛既然被郑颠仙得了,他也不会去偷去抢。
可经白贯虹这样一求,他的想法又变了:
站在人类的角度去看,金蛛是人类的私产,既然已经被郑颠仙得了,那便是人家的东西了,自己去抢夺,于理有亏。
可站在异类的角度去看,
《蜀山万妖之祖》259 金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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