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治乱世,用重典?

大意了!

真的是大意了呀!

严复那些老夫子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张斐一上来就联合那些考生,将矛头对准他们。

敌人的敌人就是盟友。

关键就儒家的礼教而言,他们也不应该在别人的课堂随便张口。

对此他们也很无奈。

好在赵顼也只是说尽量别开口,不是说不准他们开口,若是有机会,就还是能够说上几句的,同时还是能保持自己老夫子风范。

他们也只能这么自我安慰。

张斐是来之前,其实就已经想好这么干,不是看到这黑白分明,才临时起意,也不是因为害怕这些老夫子,他放出这个话,这些事情,就总是要面对得。

但是对于一个律师而言,秩序才是重中之重,没有秩序的辩论,律师狗屁都不是。

张斐这么干,只是为维护好课堂秩序,咱们再慢慢斗。

这也是为什么他不愿意跟司马光,甚至于许遵谈论这个问题,这讨论起来,是永远说不完的,哪怕是在现代社会,他们也都在讨论这些问题。

回到讲台上,张斐翻了翻自己准备的课本,“上堂课,我们讲述了律学馆成立的初衷,律学不是简单的几条律例,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堂课咱们就继续探索律学的本质。”

“老师!”

忽听一人轻声喊道。

张斐抬头看去,见是蔡卞,问道:“什么事?”

蔡卞是面带尊敬的微笑,轻声细语地提醒道:“老师莫不是忘记了,上课堂时,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讲清楚。”

张斐错愕道:“什么问题?”

一道杀人的目光从远处射来。

不用想也知道是王安石。

竟然将我的问题都给忘了。

蔡卞道:“就是法家兴秦的问题。”

叶祖恰马上附和道:“是的,上课堂王学士提出这个问题,但是结合老师当时所讲,似乎相互矛盾。”

其余学生也是乖乖地点头。

虽然他们也是来复仇的,但是他们现在深知,自己现在还能够提问,完全是依赖于这是他们的课堂,故此必须得遵守课堂纪律,否则的话,就会被那些老夫子趁虚而入。

这“老师”喊得真是一个甜。

哪怕是说“nmlgb”,也得带着敬语。

张斐不禁瞧了眼王安石,然后道:“哦,这是王学士提出来的,我到时私下跟他探讨,我们还是要以课程为主。”

课程?

课本都没有,课什么程。

王安石张了张嘴,但还是忍住了,心道,这小子又想故技重施。

巧了,其他人也是这么想的。

当时王安石刚刚提出这个问题,就下课了,张斐就表示下堂课再探讨这个问题,导致那些学生都在研究这个问题。

如今张斐又想变卦,无非又是要另设一题,再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这吃一堑长一智,哪能再让张斐得逞。

蔡京立刻道:“老师,这个问题也关乎法制之法和法家之法的区别,我等至今也没有想明白,还望老师能解吾等心中之惑。”

王安石见学生们也意识到张斐的诡计,不禁暗自一笑,你小子想蒙混过关,未免也太瞧不起这群学生了。

张斐目光一扫,见他们蠢蠢欲动的模样,于是将本子一合,“既然你们都没有弄明白这个问题,那行吧,咱们就继续讨论这个话题。”

说着,又来到讲台边上,斜靠在讲台上,双手抱胸,“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春秋战国之际,法家是代表着最强大,最先进的思想,谁用法家谁将称霸。先是齐国、魏国、楚国,以及最后的秦国。秦国用得最好,且用得最彻底,故此秦国笑到了最后。”

蔡卞立刻道:“治乱世,需重典,而在战国时期,更为混乱,取重典治国,故而使秦国变得强大。但是老师似乎对此并不认同。”

张斐苦笑道:“是谁告诉你,治乱世,需重典。”

蔡卞答道:“尚书中就有提过。”

张斐道:“你首先要明白一点,秦国用得是法家之法,虽然包含重典,但不是用于治乱世,因为当时秦国国内也不是乱世,乱世是相对于当时的周朝而言,秦国的法家之法是为了强国。

其次,你说乱世用重典,你举一个成功例子给我听听。汉朝是无为而治,唐太宗那更是慎刑少刑的代表人物。

我朝宋刑统与唐律疏议一脉相承,只是加重对贼盗的刑罚,但看上去好像也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此话一出,后面一群宰相,都面露尴尬之色。

事实也是如此。

确实好像没卵用,他们只能安慰自己,如果不用重典,可能更糟糕。

赵顼、富弼倒是非常期待。

这个问题一直都存在,但大家都没有太好的办法,难道你有?

又听张斐言道:“在军阀混战年代,将重典用于行军打仗,这当然是可以得,但是用于治理乱世是万万不行的。”

蔡卞问道:“为何?”

赵顼、王安石、司马光他们也都非常疑惑地看着张斐。

因为重刑慎刑之辩,也是目前宋朝统治集团内部经常争论的一个话题,有些人提倡重刑,但也有些人提倡慎刑轻刑。

可也没有说,说的张斐这么武断,哪怕是提倡轻刑的,也是认为得与时俱进,不是反对重典治理,他们的依据是,国家都建设这么久了,不要再加重刑罚,而是应该向慎刑轻刑方向发展。

而且你要否定法家之法,严刑峻法也是一个主要论点。

只要你否定不了这一点,法家之法就有存在的意义。

张斐道:“在乱世之下,法制败坏,必然会引起贼寇四起,处处都是违法乱纪之人,但是你们要明白一点,这不是大部分人所愿,他们也是被逼的没有办法,你不抢人,就得被人抢,故而才走上这条路。

如果人人都是生而为盗,那就不会出现法制之法,法制之法的概念,是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一种共识,不是李悝凭自己的智慧想出来的,如果人人都想为盗,那就不会出现这种共识的,重典也就更无从谈起。

基于这一点,你若采用重典治世,那百姓就会想,我以前犯了法,你会不会清算旧账?而且恶习一旦成为习惯,一时半会也改不过来,这顺手一捞,可能就是死刑,你说他是会去自首,还是会上山为贼?

这就会出现秦国的情况,秦国的严刑峻法,已经是登峰造极。那你们认为是秦国治安好,还是贞观时期的治安好?”

“贞观时期。”上官均回答道。

后面的士大夫们也是频频点头,他们当然是喜欢唐朝,不喜欢秦朝。

别看玄武门之变的黑历史,有违儒家道德,但唐太宗就是后世儒家最喜欢的皇帝。

竖立榜样,首先得找一个成功者,这是最基本的,宋襄公也仁义,但儒家很少提他。

唐太宗不但武功强大,文治也强,再这么一渲染,基本上就是儒家心中完美君主。

至于说李建成么,儒家也没有说不闻不问,自唐朝之后,嫡长子即位是儒家非常坚持的。

因为在唐朝嫡长子即位,都已经成为一种逆袭,那武则天都是一个次女。

拿贞观去压制秦朝,他们当然不会反对。

“正是如此。”

张斐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有些违法行为,都还是天灾所至,那你面对的就是死路一条,就人性而言,只要有机会肯定会落草为寇,好死不如赖活着。

秦朝的严刑峻法,很快就导致满山都是贼寇,自秦孝公到秦始皇,这秦人渐渐明白一个道理,首先,千万别违法,其次,只要违法,就立刻跑路,当强盗去。”

蔡卞就问道:“轻刑可治乱世?”

“这是唯一的答案。”张斐非常肯定地说道。

蔡卞一愣,问道:“此话怎讲?”

“我再重申一遍,法制之法是个人捍卫正当权益的一种共识。既然是一种共识,它就会有自我恢复能力,当大家都知道,法律已经恢复,我种田不会再天天有人来抢,大部分人就会回去种田,不会去当草寇,当良民成为多数,草寇就会变得更加虚弱。”

“依老师之意,官府是什么都不要做,用老子的无为而治。”

“玄机就在这里。”

张斐道:“我方才说行军打仗用重典,这是可以的,且自古以来,对军队纪律的要求,一定是高于普通百姓的,这是一个常识。

为何?因为他们有兵器,他的专业就是杀人,他们非常强大,军队一旦作乱,后果是不堪设想,这一点相信我朝是最有体会的。”

不少人纷纷点头。

宋朝就是从军阀混战中建立起来了,对于将帅管控,已经严到快要自废武功的境界。

司马光一看,这情况不对,大家不是来吵架的吗,怎么他说什么,你们还都赞成?

这难道这就是说他们的话,让他们都无话可说?

张斐又继续言道:“同理而言,官员呢?官员手握权力,那么对官员的要求,必然也是要高于普通百姓的。

但是重典是往往伴随着强权,是要给予官员极大的权力,以及极少的束缚,这是不是本末倒置。

再倒置过来就行了,治理乱世的关键,从来就不是重典治民,而是在于治吏,恢复法制之法,还是需要依靠官府去引导。”

本来还在频频点头的老夫子们,听到这话,顿时就惊醒过来。

好家伙!

说了半天,原来是要重典对付我们?

此子可真是狼子野心啊!

叶祖恰似乎也感觉到背后的阵阵寒意,于是道:“依老师之见,当用重典治吏。”

张斐道:“这我才刚刚说完,你就不长记性,百姓如此,官员更是如此啊?这要是重典治吏,官员贪一文钱,那不得将村里的人都给杀了灭口,这是很可怕的。

宋刑统中很多律例都存有这种思想,你将人往死路上逼,多半人就会狗急跳墙,变成亡命之徒,你们将来若从事司法,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上官均立刻道:“那说到底就还是要看官员的能力和品行,而不是看法制之法,这就需要依靠儒家之法,道德品行上佳的官员,才能够治理好乱世。”

老夫子们又面露微笑,此子要不是状元,那真是老天瞎了眼。

治吏得用德,可不能用重典啊。

张斐来到早就为他准备好的木板前,用炭笔写上一句话,正是大宋的祖宗之法,“事为之防,曲为之制”。

这回他是轻轻敲着木板,“我朝祖宗之法,有暗示一丝丝的道德品行吗?”

白发那边顿时射来无数道杀人的目光。

本来是有的,就是你小子给坏了事。

以前的祖宗之法,真是处处充满仁义,他们将太祖太宗的一些政策也都算在里面,全都是儒家的传统政策。

一场官司打得这祖宗之法就变成了一句话。

提起这事,他们就恨啊!

张斐又道:“我方才就说过,对于军队、官员的约束,必然是要高于对普通百姓。可是道德品行是一种约束吗?不是!是一种自我修养,否则的话,就不需要法律,德治就可以搞定一切。这虽然不算本末倒置,德治还是能够起到辅助作用,但到底不是约束。

而我们的祖宗之法,其实就包含了治吏之法,相互制衡,但是怎么制衡,记住,这是关键,是必须要建立在法制之法上面。

是人去执法,这没错,但是要确保,执法之人亦受法监督。”

上官均反驳道:“可到底法是死的,人是活得,法不可能主动去监督执法之人,还是需要人去监督。”

“这个问题好,这就要提到我的专业。”

张斐笑道:“那就是讼学。为什么朝中总有人议论,要废除讼学。很简单,百姓不懂法,但珥笔懂法。

讼学其实就是我朝祖宗之法与法制之法的结合。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其中一个含义,就是在设计制度时,要经过周详、严密的考虑。

在朝中是用分权的方式,但是怎么用于民间?最好的方法,就是法制之法,捍卫个人正当权益。

你有权抓我,但我也有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权力。一桩冤案的发生,跟上级没有利益关系,但是跟受害者却息息相关。

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都是要求上级管理下级,而法制之法,是追求百姓诉讼的权力,你们说那种方法更能够避免冤案。”

法治和人治从来就不是对立的,而是相对的,法治越强,人治就越弱,反之,人治越强,法治就越弱,但人治是不会消失的,法治是可以消失的。

当个人捍卫自身正当权益的权力越大,社会就越倾向法治,反之,就倾向于人治。

上官均道:“可上诉也是要去上级告。”

张斐道:“你们先别管上级还是上上级,你们先回答,哪种方法更能够避免冤案。”

蔡京道:“当然是法制之法,故此我朝才允许民告官。”

不愧是大奸臣,就是会说话。张斐笑着点点头道:“事实就是如此,至于还是要去上级告么你们要明白,你不去告,与上级就没有太多的责任关系,也很有可能被下面的官吏蒙混过关。

但你去告了,他就有责任,而且是主要责任,当然,他也有可能徇私枉法,但是,这世上没有最好的方法,只有相对好的方法。”

叶祖恰突然道:“百姓有冤情,可以上诉,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是否要通过珥笔去争讼,这个我认为还是值得商榷的。

因为珥笔争讼不是为公平正义,而是为了谋利,有些珥笔心术不正,为求谋取更多的利益,将一桩简单的官司,变得非常复杂,不但冤情更甚,同时还徒增官府的消耗,尤其是在财政困难之际,这反而会因小失大,令许多冤案搁浅,又何尝不是一种本末倒置。”

“说得好!”

张斐笑着点点道:“这就是为什么法家能够让秦国统一六国,但我却让大家引以为戒的主要原因所在。”

(本章完)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