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一醉解千愁

陆府东南五里地有个小镇,叫灵溪镇。

镇子不算大,只是一个有着不足千户人家的小镇而已,却五脏俱全,镖局、客栈、赌场、药铺、勾栏……

除了一些比较偏门的行业,是外地人自己经营外,比如赌场与勾栏,或是他们赁下陆家的房子自己做生意,这里十之七八都是陆府的产业,不过,都是雇了伙计与掌柜的在那经营,陆家人并不直接插手。

据陆不言所知,陆家有五个大掌柜,由他们分管各处的生意。

但自己家族到底经营的都是哪些生意,自家的生意都开在何处,少年一概不知,实际上他对这些也并不关心,一切都由父亲掌控,目前自己的主要任务是修炼,父亲希望他能够早日觉醒地脉。

灵溪镇虽是弹丸之地,位置却很重要。

往西二三百里是佛陀掌控的古鲁拉王朝,北边则是漠北的胡蛮族,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凡是从各地往来贸易的货物,地方工艺品,也和米粮一样,都要经此小镇,然后才转运到各处。

长街两侧充斥着五花八门的商铺,每日里迎来送往,人声鼎沸,不大的镇子上每日来往的人流,更是高达上万人。

地处边陲的小镇就日益繁盛起来,往来的人群里,随处可见穿着各色奇装异服的外地人。

人来马往,纷纷攘攘,黄土飞扬,从人们的身旁呼啸而过。

中午时分,一醉居酒馆来了一老一少二位客人。

老的有些面生,一副猥琐的嘴脸,少的却是风流俊雅,小镇上的人大都认得,他就是陆家大郎——陆不言。

一醉居酒馆的掌柜姓侯,常到店里来喝酒的老客叫他老侯,是个五十来岁的干吧老头。

此时,见少东家带客人来,自然是满脸堆笑,“大少爷,这是哪阵风把你刮来的?好些日子没见了,前两天还和我家老婆子念叨呢,以为什么地方招待不周,把你得罪了呢,今儿吃点儿什么?”

少年露出一口白牙,道:“老侯呀,粘上毛你比猴精多了,你这嘴也是越来越油了,说得简直比唱的都好听!”

老侯用搭在肩膀上的毛巾擦了擦桌子上的浮尘,呵呵一笑,“少爷抬举老侯了,要论唱,谁能比得上人家朱雀儿呀?人家唱的那才叫一个够味儿呢,比我这酒劲儿大,哈哈……”

话音未落,只听窗外有人道:“这是哪个王八蛋在背后,嚼老娘的舌头根呢?仔细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这时,有店内其他的老客搭茬,“扒皮?你是要扒上边的,还是下边的?是扒里边的还是外边的呀?老子这两天正好有点儿上火,要不,你把我给扒了吧,帮老子去去火,咋样?”

说话的是一四十来岁的粗鲁汉子,此话一出,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走进来一位身穿红衫红裙的半老徐娘,奶大凶炙,人未到,一身浓浓的脂粉气早已袭来,众人多半认得来人,她就是街对过兰香楼的老鸨子——朱雀儿。

众人的目光,如乱哄哄的苍蝇般,瞬间落到那具勾魂惹火的身材上。

这样的场面她见多了,浑不在意,自顾自的走进店里,刚要开口,忽然一眼就盯住了坐在临窗桌子的青衫少年,一双风情万种的妙目,就像狐狸看见一块小鲜肉般,再也挪不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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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了。

未语先笑,径自走了过去。

“咯咯……我道是谁在这呢,敢情是大郎呀!”说话间,又抛了一个媚眼,“我说今儿早上天还没亮,就有一对儿喜鹊在我窗前叽叽喳喳叫的那么欢呢,原来是贵客到了呀!”

旁边有人打趣道:“只怕不是喜鹊叫得欢吧!”

众人听了又是一阵哄笑,而朱雀儿只轻蹙蛾眉,未搭理那群人,依旧笑意盈盈的看向少年,眼神里几乎能滴出水来。

少年听她叫自己大郎,不由想起前世发生的一起冤案,菊花悚然一紧。

有些心虚道:“哈哈……朱姐姐真会说笑,我哪是什么贵客呀,今日不过陪着师父过来逛逛,在这喝两杯闲酒罢了,又怎敢劳姐姐大驾!”

虽然朱雀儿长得颇有几分姿色,但他对这般庸脂俗粉却没多少胃口,自然是敬而远之,不想招惹她。

不过,在不经意转头时,却发现自己的师父,有些嘴馋似的咽了口唾沫,喉结微微蠕动了几下,眼珠一转,笑道:“姐姐要是不忙的话,那就小坐片刻,喝两杯怎么样?”

听到这话,朱雀儿刚冷了一半的脸,又回嗔作喜。

刚才,听他前半句的话里,显然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意思,她心底竟颇有几分失意,不想他后面忽然话锋一转,又邀请让自己坐下,胸前的小鹿不由砰砰乱撞了起来。

道了声谢座,又俏笑道:“嘻嘻……那就叨扰了,别叫人家姐姐啦,显得生分,人家比你大不了几岁,日后叫我雀儿即可!”

说道后来,脸上蓦的竟腾起一片红晕。

就在几人说话时,老侯端来了一大盆炖鸡,又烧了两尾鱼,还有几样果蔬时鲜,烫了两壶酒,布置妥当后,道了声“请慢用”,又去招呼别的客人去了。

江湖就是这样,有了酒,有了肉,有了男人和女人,就有了故事。

余良在女人与少年二人的花言巧语,美酒与美色的交叉进攻下,慢慢沦陷了,酒一杯接着一杯灌进肚里,眼神越来越朦胧,言语越来越含糊,最后,脑袋一沉,竟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

当余良再次醒来时,赫然发现自己竟盖了一床锦被,又闻到一股异香扑鼻,一只手不经意间摸到一片丰润滑腻,起身一看,原来自己在睡在一个挂着梅花暖帘的红绡帐内,身边不知何时又躺着一个仅着一抹肚兜的风の骚の女人。

他大吃一惊,忙穿衣起身,出了房门。

来到厅内,忽然听到一阵清脆幽远的丝弦之声,又听到几句轻声曼唱:

风言风语不须听,

笑看浮云花结果,

挥袖扫尘埃,

不染粉黛,

请君为我倾耳听,

剑出鞘,平山海,

千秋笔墨横扫,

万里云山入画,

岁月已暮,任蹉跎,

……

一袭红纱衣的朱雀儿正轻抚古筝,一双妙目如雨后寒烟,散发出一股幽淡的哀愁情思,在她身旁不远处坐着一青衫少年,一手轻打着拍子,一手握着一酒壶,心有所动时,仰脖狂饮……

余良一看,鼻子差点儿气歪了,那小子正悠闲自得的在听曲儿。

……

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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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皆是少年一手策划的,说是策划,其实也不准确,不过是他临时起意的荒诞举动罢了。

自己之前与未曾谋面的师父有过误会,虽是无意冒犯,但总归有些小疙瘩,自己这次与师父到小镇来,一是为了熟悉环境,带他出来散心,二来也是为了进一步与师父进行一番深入的交流,消除之前的芥蒂。

没想到,无意间遇到朱雀儿,又看到了师父的目光……

……

两个时辰后,陆府余良客房。

“师父,您打算教我学点儿什么?”少年一边为余良捶着腿,一边好奇道。

余良看了一眼这个蹲在自己身边小奶狗一般,一脸貌似天真无邪的少年,心里明明知道他一肚子的鬼主意,而他却在这儿卖萌,扮猪吃老虎,莫名觉得不知哪里有一丝丝危险,却无处可逃,忽然从心底生出一种无力感,日后和这小子相处下来,估计绝不会轻松。

这感觉,一般中年男人皆深有体会。

“你打算学什么?”余良板着脸问道。

“嘿嘿……”陆不言露出一口白牙,忽闪着明亮的眼睛,笑道:“您教的,我都想学,不挑食。”

嚯!这小子还挺贪,真是人小鬼大。

“为师修炼的可都是杀人技。”余良有些阴鸷的目光中,忽然闪出一道异样的光芒,舔了舔嘴唇道:“暗杀,至今为止,只要是我想杀的人,还从未失手过!”

说完,面有得色的看了一眼少年,发现这小子竟然不怕,还饶有兴趣地看着他……

这什么破孩子呀!

听到杀人这么恐怖的事,或许别的小朋友会吓破胆子,哭鼻子抹泪,有的甚至在幼小的心里留下阴影,而这小子的胆子却不是一般的大,谁又会相信一个小屁孩,敢一个人深更半夜的跑坟地去玩?

“我会……用毒,可以教你怎样用毒杀人,还不会被别人毒死。”

“这个好玩,还有呢,师父!”少年竟有些兴致盎然的追问起来。

余良不由有些头疼,这谁家的破孩子啊,多少沾点bのt,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孩子凡事能标新立异,不像别的孩子那般拘泥法古,为人处世也有些特立独行之处,未尝不是好事,看来老天终于开眼了,自己这回也算是后继有人了。

余良喝了一口少年泡的茶,润了润喉咙。

继续道:“用毒呢,要知百毒而解百毒,欲学杀人技,先会救人方,你要学用毒,必须要先学会解毒,学会如何救人,救人亦救己,所以医毒不分家,庸医不识药理,救命的药也会成为杀人毒药,同理,若你医术高明,毒药也会成为救命的灵丹,一代用毒大师,必然亦是一位神医圣手,杀人于无形,救人于膏肓!”

陆不言弱弱地问道:“那砒の霜算毒药么?”

虚心好学,不懂就问,孺子可教也!

“嗤……”余良有些不屑,道:“那只是最寻常的,也是最初级的毒药,像什么世人耳熟能详的鹤顶红、孔雀胆、墨蛛汁、腐肉膏、彩虹菌、碧蚕卵、蝮蛇涎、番木鳖、白薯芽……这些也都是常见之物,我要教你的,皆是世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至毒。”

……

一个时辰后,少年拿着一本黄色的小册子,一蹦一跳地出了余良的客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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