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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眨了眨眼,突然感觉有点儿发毛了。

“你不会碰上什么东西了吧?”我半是开玩笑般地问道。

按照我的想法,老爹一定会哈哈一笑,然后斥我一句,说我是恐怖片看多了。

……但是,他没有。

我几乎是用有些诧异的表情看着老爹缓缓点了点头。

“说不定……说不定还真是碰上什么东西了。”

没等我再开口,他解释道:

“我当时停车的地方离她也就有几米。不管是喇叭还是我喊她,肯定不会听不见吧,就算是个聋子,我把车停她跟前,车灯那么亮,她也应该能看见啊。”

“然后?”

“然后……我就没敢继续在那待。我寻思既然前面还有路,我就一直往前面开……结果一直开到最后,路越来越窄。最后没路了,我看见我左右两边好像都有一个厂子,门是斜着的,前面是一个大门,要是直着开能开进去。我一看没路了,就赶紧掉头,没多会儿回正路上,这才算找着路了。”

故事到这里,这就算是讲完了。

恐怖吗?不恐怖。惊悚吗?也没有那感觉。至少对于各位书友而言,这应该是一个乏味到了极点的故事,连最普通的鬼故事也够不上格。但是,对于蓝蓝我而言……

无人能够理解真正身处其中的我是什么感受,那种悚然的寒意让我的脖子森森发冷。在老爹讲故事的时候,我一直回头看着车后面,生怕真的会看到一个诡异的身影,趴在车子的后盖上,一路跟着我们……

老爹没有说那个“女人”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服,也没有说在他回来的时候,是不是再次看见了那个女人。他的故事没头没尾,就只有这么简短。令我不解的是,老爹开车跑火车站又不是第一次——每年我回家时都是夜里到站的,即便他走错了路,为什么他会认为沿着那条小路可以开回大路上?为什么他没有在发现不对的时候立刻调头?是什么力量在驱使着他继续向前,向那没有路灯的小路上开车,而且还带着我年幼的妹妹?

“鬼打墙”。

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这个词。

我给老爹打电话,让他来接我的时候是十二点十几分,而我到站则是在一点,那么,这个故事发生的时间,也就是在午夜之后,一点之前。

在那样一个时间,那样一个地点,老爹看到了那样一个人……

我不知道,但我猜想,“她”没有回答老爹,没有抬起头来,那一定是一件十分幸运的事情。如果……如果她真的听到了老爹的呼喊,并且做出了回答的话……

后来的路上,一直到家里,我都保持着沉默。老爹不知道我在写灵异作品,他一直认为我只是个认真学习的理科大学生,他当然不会想到,在那一刻,我的脑袋里想的是怎样恐怖的事情。

有人问史蒂芬·金:“你为什么要写恐怖小说呢?”

史蒂芬·金回答:“似乎你认为我还有别的选择?”

蓝蓝和金大师不同,我之所以写灵异小说,只是一种爱好在驱动着。我认为,如果当我老去之后,发现我年轻的时候居然连鬼故事都没有写过,我会很失望的。

但是,我同时也很清楚,如果我没有写灵异故事,那么,在凌晨时分,我或许就不会问出那个问题了。

珍爱生命,远离灵异。这对各位书友的身心健康都有好处,还请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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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关于本卷的第十四、十五、十六三节,就是由朋友代我发的三节。这三节我是在十五日凌晨匆匆写就,因为第二天上午要参加考试,下午就要坐火车离开了。不得已,我只好放弃复习,拖着疲沓的身体码字。

这么说似乎有些找藉口的嫌疑……事实上我确实在为自己开脱,因为就我事后看来,这三节的质量实在不怎么样。对夜永咲恢复记忆的过程,我本来是想循序渐进,写出一个比较合理的安排,但是当我写完之后,却发现它们实在是不尽人意。该简单的地方太繁琐,而该仔细描写的地方,我又一笔带过。可能很多书友看完之后,仍旧是云里雾里不知所云吧?

第十七节,是我对前面部分的一个事后修饰,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我觉得我需要重新修改一下这三节……当然,也许是明天,也许要到几十年后我再次想起这本书。

因为我犯懒了,回家第一天,实在是不想多动。

在此,向各位致以诚挚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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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件事,这两天在火车上,闲来无事,阅读了史蒂芬·金大师的短篇小说集《守夜》。这位大师的作品我之前也提到过两次,分别是《闪灵》和《宠物公墓》,我不得不说,大师之所以被叫做大师,“现代惊悚小说大师”,必定是有其理由的。对于鬼怪,他并没有细緻入微的描写,但对于人类心理的恐惧,他确实掌握到了让我震撼的地步。

在此,选取其中两个地方,是我最有感触的,和各位书友品鑑一下。

其一,是在《草莓春天》里面,结尾的一句话:

“啊,上帝,我也这样想。”

他在想什么呢?他到底是不是弹簧脚杰克?如果是,他怎样杀人,又为何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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