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人生岔道

云初一想:“我要是抓着她去镇派出所, 然后她留下个小偷小摸治安罪的案底,明年邱林万一想要跟着二哥当兵是不是也不行了?”

系统:“不知道。”

云初一边疯跑上去,一边对系统说:“‘好运来’能不能帮个忙?”

系统:“‘好运来’不能改变法律。我劝你还是别追, 你要是沾上她的身子,小心她碰瓷你。”

云初所有的兴奋都被抽干, 要是被邱母那种人寻到由头碰瓷,那就麻烦极了,不仅是她个人麻烦, 全家跟着倒霉。

云初放慢脚步, 追在供销社阿姨后面, 然后逆向思维:“幸运之神, 请您逆向思维,邱母的不幸就是我的幸运!幸运之神,法力无边!”

就见邱母脚下一个趔趄,一个大马趴摔了下去,肘和面门着地,一声闷响。云初不由得瞠目结舌, 再内心问系统:“‘好运来’这么强大吗?”

系统:“不一定是‘好运来’, 一个中老年婆子偷了东西到底心慌, 被人抓现形后这么追着,失足跌倒很正常。”

供销社阿姨止住脚步, 云初在她身边顿足, 这时行人们也停下围观。

只见邱母哀哀痛叫, 坐起身时满嘴的血,一只手就抬不起来了,另一只手触自己的破皮的鼻子和崩掉的门牙。

邱母受伤后便生怨气,怒瞪着供销社阿姨:“你杀人吗?你害得我这样, 我要你赔钱!”

供销社阿姨被这理由震惊了:“是你偷了供销社的解放鞋,我才追你。我又没有碰到你,你自己跌一个大马趴,能赖我吗?”

邱母一边哭,一边叫:“就是你!就是你!你不追我,我也不会摔成这样!哎哟哟,苦命呀,没了男人,谁都要欺负我……”

供销社阿姨怒道:“谁欺负你了,你偷东西还有理了!咱们到派出所去说理!”

邱母哭道:“苦命呀!我不活了!”

云初对供销社阿姨说:“你留在这里,我帮你去派出所叫公%安。你记住,你不要碰到她的身体,不然真要赖上你的。”

供销社阿姨道谢,云初就飞毛腿往派出所跑。镇派出所正是小学附近,云初跑过去时,路上正遇上河边洗了被褥回宿舍的沈昱。

沈昱一见她忙叫道:“谢云初!”

云初扭过头,摆了摆手:“我去派出所,回见!”

沈昱一怔:去派出所干什么?

沈昱看了看竹篮,疾步跑宿舍放下,然后就追去派出所,却见云初骑着自行车,带着两个同样骑车的公安迎面而来。

沈昱又喊:“谢云初,你干嘛?”

“抓小偷!”云初兴奋地说,看他跑近,才慢了一点,“上车吧。”

沈昱愣了一下,就疾步上去往后面一座,云初只觉车头把手一阵晃悠,车子摇摇摆摆,沈昱连忙勾住她的腰。

“谢云初,你会不会骑车?”

“我当然会骑!是你太重了!”

“我哪重了?是你体力不行。”

谢云初使出吃奶的力气扶稳车头,使劲地踩着踏板:“我就当减肥了……”

沈昱暗自好笑,忽然发现自己的手勾在她腰上,能感受到她的体温,他不由得一阵耳热。

明明当初在水里救她上岸时,也接触过,可是感觉就完全不同。这种控制不住的燥热感,让他既焦虑急躁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快乐。

赶到现场时,邱林闻声赶到,扶着邱母起来和供销社阿姨理论了。两个公安连忙上前调解,供销社阿姨还没有说话,邱母就先卖惨:“警察同志,你看我伤成这样,都是她害的,你可要给我做主呀!”

云初停了车,走到供销社阿姨身边,沈昱则跟在后头。供销社阿姨一见云初,好像委屈终于有了发泄口:“谢家姑娘,你快给我作证,我没有碰到她。是她偷东西……”

云初却打断她:“她没有偷东西。”

供销社阿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你说什么?”

云初抱胸笑道:“取而不问,事发时失主不知才叫偷。她这个情况是取而不问,另一位阿姨亲眼所见,你亲自追上来,她仍拒不归还。这不是偷,而是抢劫。

如果警察叔叔不处理抢劫犯,反而要失主赔偿抢劫犯自己摔伤的医药费。那以后我们镇上人人都会明白抢劫在我们这里是一桩无本万利、稳赚不赔的买卖。

反正,要是跑不过失主,就自己故意摔一跤碰瓷,乡下人皮糙肉厚的,受这点罪小意思,比赚工分容易。只不过,以后警察叔叔们的治安压力就大了。”

邱林看到云初这看戏的姿态,嘴上说着鼓动派出所重重处罚他们的话,心头不忿:“谢云初!你什么意思?!你非得害死我妈吗?”

云初一本正经地说:“正是呢!我觉得警察叔叔该把我请去派出所喝茶,审问我何时何地指使你母亲去抢劫的,所以才害得她这么惨。像我这种幕后主使,是不是该牢底坐穿呢?”

这个时代的人可都没有见过这种不安常理出牌的人,邱林都反应不过来了。一位警察瞄了她一眼:“谢同学,感谢你帮忙通知派出所,不过,你影响我们办案了。”

“我看到他们母子不是正常人的思路,一时没有忍住,不好意思。”云初赔笑,然后才告失陪。

云初转身,拖着自行车走了,扫都不扫邱林一眼,这更让邱林心中生出一种莫名的委屈,只觉不应该是这样的。

如果那一回,她没有辨认出是沈昱救了她,她就不会这么对他了。为什么他倒霉生在邱家吃了那么多苦,好不容易遇上了机会,老天爷却不成全他?

邱林却来不及细想,警察已经过来了,要求邱母去派出所坐一坐。就算她抢劫的东西价值还构不成刑事罪,但绝对违反治安条例了。

邱母叫着:“我受伤了,我疼……”

警察说:“那去医院看看吧,你们自己付钱。”

邱母听说要花钱,就舍不得了,看向供销社阿姨。供销社阿姨怒道:“看我干什么?!哪有抢劫犯还要失主付医药费的道理?你哪来那么大的脸?!”

路旁围观群众也不禁对邱母指指点点,无论哪个时代,社会价值观对无赖的罪犯都是鄙视的。

……

沈昱骑着车,云初坐在后面,云初还想着邱家母子的样子,细思原主的命运,心中就生出一股气来。

云初竟有点牵怒沈昱:“沈昱,看到了吧?你的做好事不留名,要不是我聪明,我就摊上那对母子了!”

“对,你最聪明,还是中考状元。”

“我从你的话中听到了嫉妒。沈昱,你虽然开始过凡人的生活了,但不要学他们嫉贤妒能呀!”

沈昱忍俊不禁:“谢姑娘这样的大才,让人不嫉妒很难呢。”

云初见他也会说笑了,暗想他冰冷偏执清高的性格改变不少,以后就算还有坏人害他,他不至于那么被动。

云初正想开点玩笑,但见街头的大姑娘看到他们时,均会投来一眼,不禁为美男子的杀伤力感慨。

“你骑快点,你要是太弱了,就我骑吧。”

沈昱无奈,只得加快速度,不多时就到了镇派出所,将自行车拖进大院,见到一位警察交接清楚。

云初邀他到家里搭伙,沈昱笑道:“云翔叫了我,我也不想客气,我会给粮票和钱的……”

云初道:“现在小学里放暑假,你没有近的地方蒸饭。你一个单身青年在宿舍烧饭确实不容易。把粮票和柴钱、菜钱给我,你来搭一个多月的伙也好。”

沈昱咳了一声:“就是……支书和王医生会不会有意见……”

“我家几个人吃饭,总要烧火的。用同样的柴多煮一个人的饭,你会给柴钱,我家还有点小赚。”

沈昱就没有见人把这种事说这么敞亮的,轻声调侃:“谢云初,你走资呀?”

“我是在提高能源利用率。”

到了知青宿舍院门口附近,却见墙角有一道影子一闪而过。沈昱俊脸变色,本能一把拉住云初的手腕进了院子,再把大门给关上了。

云初也一阵慌乱,问道:“谢小莲还经常来骚扰你吗?”

沈昱:“你别管,我会注意的。”

云初看到他屋门口的牌子,顿住脚步,沈昱尴尬:“你等我一会儿。”

沈昱去晾好了被褥,才和云初一起上他们家,因为耽搁一下就到午饭时间了,云初不用再去卫生所看母亲。

云初成为中考状元的好消息让谢家上下都喜汽洋洋。沈昱在这里搭伙吃了饭,见他们家人之间或许还要商量一下家事,他毕竟是外人不便在场,便以要回宿舍复习不由告辞了。

沈昱走后,一家人坐在一起合计,谢长宗觉得这是光宗耀祖的了:“你这事儿,得跟你们姑姑、舅舅说一声。”

谢长宗的父亲寿数不长,是一个非常忠诚的农民D员。建国前干一些对普通百姓来说相当危险的事,建国后响应号召,轰轰烈烈进行建设,后来在修建一个大坝时出了意外去世。

到了如今,爷爷还是县里的先进模范D员。爷爷原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谢长宗是老二,老大谢长德在建国前就去世了。因为爷爷的这种资历,哪怕他只是一个识几个字的农民,儿女的婚姻都不错。

谢长宗娶了算是县里书香门第的女儿王琇莹,王琇莹还有去过CY的资历。女儿谢长秀嫁到了县里一个干部家的子弟,姑父的父亲的入D时间还不如爷爷早。

姑父在水利局工作,不过他的性格和谢长宗有点像,那些年是有些怕了,很多时候不爱出头发表自己的意见,在局里的存在感就比较低。

而她的大舅舅早逝,二舅当着县里的小学老师,经过那些年,二舅为人处世也极为低调。恐怕这也是“原著”中原主被邱林诬陷闹大时,姑姑和舅舅家也帮不上忙的原因,毕竟当时的邱林有如日中天之感。

云初干笑道:“多大点事儿……”

谢云翔说:“咱家出了全市中考状元,还不是大事?”

云初道:“你们对着外人谦虚一点,刺激本来就眼红的人,可能会生麻烦的。等我考上大学,你们爱怎么吹牛都行。”云初觉得要是自己考上大学,镇上眼红他们的人再怎么样也拿她无可奈何了。

这个时代的大学生金贵,正常乡下人不会非要为难大学生,讨好她还差不多,因为指不定自己将来想要求人帮忙,而本村的大学生是唯一的有效人脉。

谢长宗和王琇莹沉默了,谢云起说:“小妹,我们也没有想要借你吹牛。”

谢长宗发话:“这事儿还是听小妹的吧,低调处理。你们俩在外面谁都不能用这事吹牛。”

……

谢小莲在屋里剪碎了从前送给沈昱却被退回来的布鞋的鞋面,一阵气苦,趴在桌上哭。最近村里都在传她的笑话,要不是她的脸皮较厚,她都出不了门了。

可是那个谢云初,却轻轻松松得到了她一直想得到的东西。沈昱和她当了好友,两人之间亲近得像是一家人一样。沈昱会和她一起上山,一起下河,一玩读书,还一起在镇上逛。

男人女人当着人前都这样亲近地凑在一起,背后都不知道什么都干了。谢云初这个贱人,坏她的好事,抢她的男人,她不会让她好过的。

如今父母都不听她的了,背着之前的事,村子里也不可能有人帮着她对付谢云初。她必须要走出这个村子,可是她能去哪里呢?

现在还执行着较为严格的户籍制度,连知青下乡之后都不能随便离开,农村户籍的人也不像后世一样自由去外地打工。谢小莲想到去县城,乡村和县城还是自由的。

一个县有那么多乡镇,一个乡镇又有那么多村,交通不似后世方便,所以县城的人是不知道她这件事的。她在县城若有了前程,就不会一辈子这么憋屈了。

前两天,村里的一个不识字的三十岁的穷光棍都敢上门来说亲了,就因为她有那件事,又老又穷的光棍都觉得她是他能够得着的人了,而他不嫌弃她都是对她的恩典!

那又穷又老的光棍被她哄了出去,但左邻右里看她的目光更带着嘲讽。父母对此无可奈何,私下里也骂她当初的计策太过粗糙,毁了自己的名声,还差点毁了弟弟和侄儿的前程。

翌日,谢小莲就提出自己想去县城闯。吴玉珠说:“本来,听说你外婆那个镇上的小村正缺老师,你表舅母要退休了,可以先推荐你去代课。

现在又恢复高考了,重视孩子读书,可能代几年课就转正,老师也是一个好职业。可你为了那沈知青非是不肯去,现在想去都不能了。”

学校招代课老师总要看一下她的名声,本来两镇有些信息差的,可是本镇嫁到吴玉珠镇上的姑娘却会在她娘家那边说起来。

她们也是有孩子上小学的,看到谢小莲去小学当老师,肯定会说,也一定不肯把孩子给谢小莲教。吴玉珠原来同意谢小莲那心思,可是现在总感觉风声鹤唳。

谢小莲冷冷道:“谁想当代课老师了,一年的钱和票还不够自己花用呢。”

吴玉珠也恼了:“那你想干什么?你也得干得了呀!”

谢小莲道:“我去县城找份工,不行吗?”

吴玉珠叹道:“你爸又不是谢长宗,你爸除了骂我赖我之外,在外头有什么人脉?你以为你能和谢云飞一样进县里的钢铁厂?”

谢小莲眼泪落了下来,说:“妈,那么我怎么办?难道我就留在镇里,直到哪年有个又穷又老的光棍来娶我吗?我不离开镇子,我一生都完了。”

谢小莲说着不由得掩面抹泪,她痴恋沈昱得不到回应,无奈之下才想孤注一掷冤枉他,逼他娶她。可是她哪能料到他宁死都不愿意,最后还被人看破真相,她成了全村最大的笑话。

吴玉珠道:“别哭了,我晚上跟你爸商量一下。不过你别想你爸拿出钱来供你。你真要去县里,不一定有什么前途,要吃些苦头。你想好要去吗?”

谢小莲哭道:“我现在不去,我还能怎么办?等着更多的穷老光棍说他愿意要我都是可怜我吗?”

吴玉珠到底心疼女儿,她怎么会愿意花一样的女儿委身老光棍呢?

晚上,谢长宁听了她们母女的话,只沉默不语。谢小莲求道:“爸,我去县城看看还有机会,可我留在镇上就真的没有机会了。我要是有个好前程,到底能帮到家里。”

谢长宁才说:“家里就这么点钱,我在县城招待所还有一个从前一起做工的朋友,我带你去问一问他哪里能找到机会。”

谢长宁的那个朋友是招待所管电工杂务活的,脚上微有残疾,但是工作算是稳定。谢长宁和他并不是很亲的关系,但是那人心善又讲义气,谢长宁每次去县城还懂得带点土产给他。

谢长宁这个朋友在本镇没有别的朋友,也几乎不会到本镇来,所以他是不会知道谢小莲的事的。

如此议定,谢长宁就带着谢小莲去了县城找那位县招待所的朋友。那朋友果然先介绍了谢小莲在招待所当临时服务员,暂时和谢云初、沈昱的生活分开了岔道。

……

七月时,完成了一季水稻收成和后一季的耕种,到了八月锄过虫和草之后,农事相对又闲了下来。云初白天就常在乡下田间山头游荡,跟着兄姐给家里拔猪草或砍柴。

他们的运气总是很好,时不时抓个兔子、野鸡、獐子。谢云翔也觉得自己有当猎户的天分,于是就拿了爷爷留下的猎%枪山上打猎。

七十年代的山村没有禁猎%枪,大半人家有这东西,谢云翔要打猎,几个臭皮匠也加入其中,沈昱没有后世白左心态,这时候不觉得要保护动物,一时无心苦读,跟王主任家借了猎%枪,常跟着上山去。

谢家没有两支枪,云初也只拿个砍柴刀跟着,一伙六个人带着四条中华田园犬把本镇的几座大山和毗连的乡的山都跑过一遍。

沈昱这家伙,少年时没有好好玩过,这一回被云初改变了冤屈的悲剧,加上父亲的来信,他像是解开了心结,把没有散发出来的少年野性在19岁时都散发出来了。

像后世钓鱼爱好者的一样,沈昱对打猎十分痴迷,哪怕有时他个人毫无收获,他背着枪去山上跑一跑都好。

这天,他们又上山去,云初发现了野生的猕猴桃,到灌木丛去采摘,沈昱没有发现时总是在她身边保护,上前帮忙。

云初忽听系统提示:“前方30米有野猪,宿主小心,野猪会攻击人的。”

云初惊:“啥?我哥呢?”

谢云翔是几人当中枪法最好,身手最利落的,大家都不约而同听他的,这是一种天生的能力和气场。

系统道:“追着一只獐子跑了,一时回不来。”

云初苦笑:“好运来不要来现在来呀,我没有猎%枪……”

系统:“不还有沈昱吗?”

云初觉得他在这方面兴趣很大,但是技能不高,系统不悦:“别挑三拣四的,他的进步已经很大了。”

云初才拉了沈昱的衣摆,往前方一指,低声说:“那个……好像是野猪,哥哥不在,怎么办?”

沈昱也不由得一阵紧张,但看着眼前漂亮的村姑,沈昱瞬间拾起勇气:“有我呢,别怕。”

沈昱给猎%枪上了弹药,谨慎上前两步侦察,那野猪也相当敏锐,听到了人的动静,突然发怒就朝他们冲来。

云初叫道:“开枪呀!”

沈昱这时说不紧张也是骗人的,他连忙开枪,不过准头不及谢云翔,只打到了野猪的耳朵。

野猪吃痛叫了一声,又因为枪声受惊转道跑了。沈昱本来很害怕,可是野猪怕他,他反而不怕了,提枪追了上去。

云初惊了:“喂!沈昱!别自不量力!”

沈昱现在哪里顾得上她的话,那野猪发现人类在追它,又因为耳朵流血,不由得生出兽类的蛮劲,忽朝沈昱冲刺,就想用獠牙刺他,再咬死他,吃了他。

沈昱别无选择,连忙举枪就开,砰一声响,这次准头更好打冲它的前腿,因为都到他十米之内了。

沈昱打中后,连忙撒腿就跑,跑到一丛灌木之后,那受伤的野猪开始时发狂猛冲,可是到底受伤流血,不能持久,不一会儿就虚弱下去,跑不快了。

云初叫道:“注意,那灌木丛挡不住你!”

沈昱再次开枪,这枪又打中了野猪的肚子,野猪哀哀叫着,这时脚一屈软倒在地。

云初松了一口气,看着地上的半死半活的野猪,她才发现她一点都没有穿越女主的气质。她非但不能在美男面前展露温柔善良,还会干些残忍的事,作为一个医生,她也丝毫不怕血。

沈昱跑过来,拉着她的手:“你没事吧?”

云初点头,拿出绳子:“你去绑腿吧。”

原来农村人打猎有个习俗,比如打了一头野猪,还没有绑好它的脚就等于还没有成功打到它,那么这时候有人来了,哪怕没有出力,也见者有份。

如果已经绑好它的腿了,之后再有人过来看看,那也不能理直气壮分肉了。(注1)云初和沈昱将野猪的腿绑好,所以这头野猪按照规矩就是沈昱和云初的了。

两人坐在地上休息,长长呼出一口气。云初捶了捶他有胳膊:“枪法有进步呀!”

沈昱笑了笑:“当然,你以为呢?云翔能做到的事,我也能做到。”

忽听到前后的脚步声,谢云翔的声音传来:“怎么了?怎么了?”

后面还有叶建国跑来,他的手上还提着一只野兔,叶建国看到地上绑好的野猪,不禁一脸震惊:“沈昱,你打的?”

沈昱站起身,颇有后世臭美少年发型不能乱的姿态,一脸云淡风轻的样子:“今天总算轮到我走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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