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里路与城北路之间有一条无名小巷,那是每天早晨胡小来送儿子上学的必经之路。
儿子期中考试那天,经过这条小巷,一只白色小狗猛地冲出来,胡小来来不及刹车,撞上了它。
它惨叫着跑开了,因为没有看到它的主人,因为儿子要准时进考场,胡小来离开了。
送完儿子,胡小来回去看了一眼,没有人,也没有狗。
回家后,胡小来内里一直很不安,担心过两天满大街都是寻找目击证人的告示。
于是,胡小来恶补了一下法律知识:
1、胡小来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类问题是最公平合理的,也是极少留下后遗症的;
2、狗的主人必须证明这是他的狗,他对它拥有所有权;
3、狗的主人必须证明狗所受到的伤害是因为胡小来的过失,没有出现二次碾压等其他侵害;
4、关于狗的价值,如没有原始发票,应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市价评估后确定,当然还要算上折旧。
唉!还是保佑小狗没事吧。
过了几天,胡小来意外发现了那只小狗,它活得好好的,只是它的同伴在巷子里上蹿下跳,它一路很谨慎。
儿子说:“妈妈,我看到那天撞的小狗了,它不敢乱跑了,你给它内心留下阴影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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