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大军剿匪,顺便抢了一个官家小姐(求鲜花评价!)

绝大多数守军都放下武器投降了,连一城之主的县令都投降了,他们还顽抗个屁,何况红巾军在官方之外的口碑都非常良好,他们投降了也不担心生命安全没保障。

不过头铁的人,哪个世界都有。

极少一部分不惜为天玄王朝抛头颅洒热血的军兵,都不需要蒋婉亲自动手,于辰带领入城的一百多号红巾军就把他们干了。

接下来开城,埋伏在城外的五千多红巾军一拥而入。

大局已定。

等蒋婉率领队伍撤离高木县的时候,通过招兵买马,红巾军又扩充到了六千多人。

来自现代地球的文明社会,信奉强扭的瓜不甜的蒋婉,并没有采取历史上农民起义惯用的裹胁百姓,滚雪球之类的造反路线,而是本着自愿的原则。

这样比起历史上的农民军动辄几万,十几万的声势,甚至几十上百万的浩荡声势。

蒋婉的红巾军发展了大半个月,人数都还没破万。

毕竟在古代社会,无论再怎么宣传自己是替天行道的义军,只杀妖妃不反皇帝。

在绝大多数的军民认知中,贼就是贼,除非迫不得已,都是不愿意从贼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通过自愿原则组建的红巾军,都是干货,基本上没有水分,战斗力是有保障的。

又因为走的是精兵路线,行动灵活,机动力很强,不需要太多的补给来供应部队。

算是有利有弊。

目前阶段,蒋婉还在通过流动作战的方式来积蓄力量,把粮食分给饥饿的百姓,继续在天玄王朝扩大自己和红巾军的影响力。

只要蒋婉不死守任何一座夺下来的城池,那么就没有固定的靶子。

天玄王朝幅员辽阔,带甲百万又如何?

难道还能百万大军同时出动,一起向行踪飘忽的红巾军扑来?

唯一的问题是,蒋婉的战术是对头的,但是时间不允许。

行军途中,蒋婉把大黑猫举到眼前,“我觉得没指望了。要在半年之内扫荡天下,还黎民百姓一个朗朗乾坤是不可能做到的。

天玄王朝此时虽然因为皇帝宠(友)幸(好)那个妖妃苏贵妃而民怨沸腾,天下怨声载道,但还远不到秦末‘天下苦秦久矣的地步,还不至于某一个地方揭竿而起,天下就一呼百应,遍地烽火。我都扯旗造反了这么久,结果在天玄王朝的眼中,也不过是有一伙红巾贼在袭扰地方,四处流窜而已。”

蒋婉微微叹息,面露一丝自嘲的笑容,“我就是在小打小闹。”

大黑猫晃了晃两根伸在半空的后腿,“蒋锋,天玄王朝不是就近调集了四万多兵马,要来剿匪吗?”

蒋婉把大黑猫抱在怀里,一边撸,一边笑道:“所以呢,我的计划需要改变了。”

既然忙活了半天是在小打小闹。

这次逮到了机会,那就搞个大新闻好了!

没过多久,农弘郡的郡所凌京城遭到红巾军进攻,郡守一看红巾贼才六千多人,就敢进攻城高墙厚的凌京城,立马哈哈大笑,主动派出一万五千多人出城野战,要一战拿下首功。却反被红巾贼杀得大败亏输,就连原本固若金汤的城池,也因为蜂拥而来的溃兵而失守。

此战算是红巾军建立以来,打得第一个硬仗,付出死伤千余人的代价,取得斩首两千,俘敌三千,其余敌人被击溃,狼狈败逃的战果。

古代社会军队的士气和组织度也就这么回事了,只要不是无路可逃的围歼战,一般情况下逃跑的敌人才是大头,被歼灭的只是倒了辈子霉的少数派。

要不,又怎么会有兵败如山倒这样的形容?

能够在逆境中死战到底的古代军队,不是没有,凤毛麟角。

实际上打完这一仗,红巾军才死了不到一百个人,其他受伤的都在当天就恢复了健康,能够重新正常的投入战斗。

大黑猫得意的胡须都翘起来了,“蒋锋,要感谢本猫,本猫在上个世界获得的治愈力,可是派上了大用场。”

蒋婉拍了拍猫头,算是表达了感谢。

虽然红巾军此战有近千人受伤,但都是纯粹的物理伤害,不涉及到高深的武功。要治好他们所需要的能源也比蒋婉预料中的要少的多,更何况随着红巾军的影响在天玄王朝扩散,蒋婉的知名度也在水涨船高,起兵以来可是刷到了一大批能源。

对于大黑猫的治愈力,红巾军全军上下表示了前所未有的震惊,出于不暴露大黑猫的目的,蒋婉声称从他身上冒出的白光是一种高深的武功,算是把大黑猫的功劳据为己有,众人对蒋婉也越发的拜服,相信跟着他造反,未来一定是光明的,前程一定是远大的。

打下了农弘郡的郡所凌京城,自然收获也比普通的小县城要丰厚得多。

精良的盔甲武器,大米白面猪肉蔬菜小鱼干,各类物资应有尽有。

通过吸收俘虏,还有在民间招兵买马,蒋婉的红巾军终于壮大到了一万多人。

这时朝廷派来剿匪的讨伐军,也接到了溃兵传来的,红巾贼打下了凌京城,上万守军在野战中被人数处于劣势的红巾贼一战击败的消息。

统军大将哈哈大笑:“可算是找到红巾贼了,看本将军如何用他们的人头来建功立业!”

副将神情慎重无比:“一万五千官军在野战中被六千红巾贼打崩溃了……卧槽,红巾贼的战斗力很强啊,我们才只有四万兵马,如今要面对占据了凌京城的红巾贼……真的没有问题?”

统军大将是靠着抱祸国妖妃苏班若的大腿才当上的一军统帅,之前从来都没有率兵打过仗,对于打仗的理解就是比双方人数,人多一定碾压人少。

副将是老行伍了,不说是名将,但也熟知排兵布阵之道,可惜是个低情商的榆木脑袋,不晓得孝敬上官比能力出众对于前程更管用,这才被一个屁都不懂的外行指挥内行。

副将劝统军大将再喊些兄弟伙过来,保险,但是统军大将急于立功,执行了兵贵神速的战略,恨不能下一秒就出现在凌京城外,拿红巾贼的脑袋来换自己的前程。

全军急行军,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凌京城外。

统军大将正要下令立即马上攻城,他的一个手下将领,确切的说是一个他带到军中的狗腿子满脸喜洋洋的跑进帐篷,悄悄告诉了他一个好消息。

从凌京城内逃出来许多畏惧红巾贼的达官显贵,只要是被这个狗腿子遇到了的都被洗劫一空,然后全杀了一了百了。

这也算是一种发战争财的方式,不然哪来的动力冒着生命危险来剿匪?

狗腿子这回留了一个活口,是一个官家小姐,是他见过的最美的女人,因此特意快马加鞭送回来献给统军大将享用。

统军大将闻言,双眼立刻比满月的月亮还要亮,这可是一个lp了,立即心动不如行动,把打仗的事扔给被蒙在鼓里的副将,自己急吼吼的回到属于自己的营帐了。

“好标志的小娘子!”

统军大将一看到被绑在营帐里的女子,马上魂飞天外,满意的不得了,要大大的奖励狗腿子。

一边笑着一边流口水的走了过来,“莫要害怕,本将军也是知书达理的人,这就来给你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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