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远古时期的隐秘

雨似停未停,一丝丝地飘落在世间在周围的青山中,仿佛这细细的雨丝也是绿的,从苍穹中软软地洒下,林子的泥土夹杂着清新的气味。

草叶慢慢地探头,在树根,在灌木丛,在叶开的脚下,安静地蔓延着不为人知的浅绿,像淡淡的水粉。

晨曦酒庄的左面是大山的深处,除了树还是树,蓊蓊郁郁,染绿了半边天。右面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林海,绿波荡漾,一直通到山外。后面是一棵棵参天大树,层层叠叠,枝桠纵横。

从下往上看,树就像是长在屋顶上,从上往下看,后面的屋子又像是架在前面院子里的树梢上。从远处看,就像绿色的海洋里飘着一颗颗红宝石,一阵风过去,随着绿波起伏,蔚为壮观。

叶开擦了一遍自己头上的汗水,处于晨雾之中的山林总是带有湿漉漉的感觉,即使没有下雨,却还是让叶开身上的衣服已经润湿几分。

这种糟糕的感觉让叶开不得不散出自己的真气分布于体外,这样才能暂时隔绝了晨雾的影响。

叶开沿着山谷之中的丛林一直缓步前进,沿途所遇到的那些景色再也不能让他惊喜万分,相反的,自从昨天下午一直搜寻到现在,叶开所遇到的全是由地脉所催生出的魔物。xizu.org 柚子小说网

顺手解决了这些毫无特点的魔物,不禁让叶开头痛万分,很显然这些魔物并不是迪卢克所讲的速度超绝的存在。

没有找到丝毫踪迹的叶开不仅头疼,那只魔物丝毫不逊色于人类的智慧,今天上午叶开在仔细搜索了一处奔狼岭的山谷之后彻底无奈起来了。

应该是这段时间经常有人搜索魔物的踪迹,总之叶开没有找到丝毫的线索。

彻底放弃的叶开抱着不能白跑一趟的心态,趁着时间还早,在一片蓝色的晶莹下又打开了北风之狼的试炼。

相比于城外那些其他的魔物,北方之狼和叶开的关系已经算是比较熟悉的了,更何况叶开所用来进阶的秘籍也是由北方之狼所提供的。

作为能够争夺风神席位的存在,北风之狼一直生活在秘境之中。而他。嗯。不光扎根于地脉之中,而且还改变了奔狼岭附近的地脉系统。

叶开在这里附近竟然看不见丝毫的地脉堵塞,而这也是北风之狼无意识所为,因为元素力的太过强大,所以北方之狼平日里一直身处,毕竟之中生怕出去之后会在无意识之中给周围的环境带来灾祸。

不过这一次,当叶开进入到北方之狼的秘境之中,却发现这里早就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一头苍白的白发随意的披散在他的腰间,上身是一件能够兜住头发的黑色风衣,下身则是穿着一件棕色的筒型长裤。

整体看上去显得有些平平无奇,只是那双红色的眼眸里透露出野性的光泽,只是稍微与人对视一眼就看得出来强烈的侵略性,叶开见到对方时,只是稍微一吃惊,便又重新隐匿起来。

毕竟谁没有认出来这位萌新的前期四星主c雷泽呢?这个一直在前期陪伴着旅行者开荒的角色,直到现在叶开也记忆犹新。

雷泽日夜生活在狼群之中。每匹狼都与他亲密无间,谁的嚎声更响,谁的跑速更快,谁更擅长。。。。。

没有雷泽不了解的狼,雷泽听得懂风的情绪,闻得见远方的气味,记得住许多花草的用途,唯独想不起亲生父母的面容。

他们究竟是怎样的人呢?雷泽费尽力气也回忆不起。记事起,他就和狼生活在一起,狼待他如“卢皮卡”,这是别人教他的词,意为“家人”。

天空中飞着小小的、会唱歌的东西。云朵拉长成一条,蓬蓬绒绒,好像狼的尾巴。

雷泽的世界很简单。晴朗的日子狂奔追捕,背着猎物采摘成熟的水果,下雨的日子钻进树洞,抱住狼的尾巴枕着草叶入睡,大口大口进食,咕咚咕咚喝水,热了跳进湖水里游泳,渴了就找香甜多汁的果子。

这种无忧无虑的日子一直陪伴着雷泽,直到他开始思考自己究竟人还是狼这一个奇妙的问题时,他才开始有了烦恼。

后来啊。。。。叶开淡淡的微笑着看着有些防备的雷泽一眼,后来,他就一直在找寻这个问题的道路上,可能无论是狼还是人类对他而言,只要是对他友好的都会被他当作是家人吧。

“你是。。。。谁?”雷泽看到叶开走了进来,神情防备,嘴里艰难的图着简单的词汇,试着让叶开理解他到底在说着什么。

北风之狼缓步迈过,宛如冰晶一般的眼眶凝视着叶开:“一个很有意思的人类。”

对于雷泽为什么会出现在北风之狼的秘境里?叶开倒是有着一点自己的猜想,毕竟雷泽自小便是由狼群抚养长大,北风之狼也一度认为雷泽是一个崇高之人。衛鯹尛说

在凛风奔狼的断牙中,叶开隐约感觉出北风之狼所残存的一股意志,这是一种给同伴临别前的赠礼。

狼群也充分理解,人如果没有同类会感到孤独。光荣的断牙是狼们离别的赠礼,据说真的有保护平安的魔力。

遥远世界的传说里,有一只母狼领养了伟大的双子。狼与人所同住的家则被称为狼之洞,也就是卢佩卡,与这个世界的卢皮卡同义。

这也就是为什么北风之狼能够容纳雷泽的原因了,作为从上古一直生活到现在的魔神,北风之狼一直把雷泽当做家人的存在。

当然这里的崇高叶开估计指的是心灵上的崇高,毕竟雷泽自小远离人类,也没有那么多尘世的纷扰,所以心灵上的纯洁使得他被北风之王所接受,一直生活在奔狼岭里面。

传说在过去的某个年代,蒙德曾有一位著名醉汉。像赶上休猎期的清泉镇猎人那样,他酒量不小,但每饮辄醉。不把口袋中的酒钱花光,绝不会离开酒馆的吧台一步。

某夜,醉汉方畅饮完毕。正踉跄归家之际,头晕眼花的他误入了狼的林地。

今日的奔狼领是王狼的领土,有理智的外来客大多会被这片森林肃杀的气氛吓阻。

据老猎人们说,那是因为北风的王狼聚集着群狼的魂灵,防止外来者闯入不属于他们的土地。

但在那个遥远的时代,群狼的领主尚未随北风降临那片森林,为狼族带来秩序与安宁。

那片森林曾是野狼自由争斗的场地,在人类所未知的树影间隐匿着它们血腥的游戏。

后来安德留斯在魔神战争时期就开始统领狼群,在贵族时期后又继续以灵魂形态统领狼群。这之中空缺的一段时间,便是这位醉汉生活的年代。

“群狼的领主尚未随北风降临那片狼林”,说明安德留斯在魔神战争时期就没有来到过奔狼岭。

他守护奔狼岭,只是因为自觉无法担任封神的岗位。然后就一直生活在奔狼领里。

安德留斯在临死前终于悔悟,自己追求的自由的北风不能带来生命,而只是孤独的自由而已。

他通过这场友谊意识到,自己之前对巴巴托斯的蔑视并无意义——虽然巴巴托斯远不如自己强大,但却能为蒙德带来生机。

所以,安德留斯才愿意从此守护蒙德一片没有冰霜的绿野之地:奔狼岭。

当然,他该瞧不起还是瞧不起,毕竟巴巴托斯实在是太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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