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 血脉进化

“这家伙现在还分不清事情轻重吗?算了,我直接去帮他干活好了。”阳太拍了拍脑袋,无奈地说了一句。说完之后,他甚至不等古一帮他开传送门,整个人便已经化作一道光芒消失在了众人眼中。

阳太清楚,所谓的超级英雄,往往都有着很强的地域观念,对自己所在城市的关心程度最高,甚至不欢迎其他的外来超级英雄。

但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是真正席卷全球的大事件了。你蝙蝠侠布鲁斯韦恩不去拯救世界。还盯着你那一亩三分地,未免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吧?

更别说这个祸,很大程度上来说还是你闯出来的。

一边在空中飞行着,阳太一边发动了吞吞果实的能力,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超人的身上。

被吸入到黑暗空间之后,阳太就将自己的氪石刺入了超人的体内,限制住了他的反抗能力,同时利用暗暗空间的能力,压制了超人让他没办法清醒。

随后,阳太又将双胞胎溺泉浇在超人身上,将他变成两个。

到了这一步,他才开始抽取超人体内的血脉、骨髓等各种细胞,填充到自己的体内。

一直抽到了整个超人都骨瘦如柴,看起来干干巴巴,至少损失了1/4的身体质量,再抽下去就有可能抽出人命的时候,阳太这才停止动手。

反正超人只要晒到太阳,恢复力也是强大无比,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所以阳太自然是放手施为。

至于超人的情况怎么解释,那也好办,阳太就说是自己是为了将他体内的兄弟眼纳米机器人全部抽出来,所以才会对他的身体造成损伤的,以超人的性格,有了这个借口,他不但不会责备,反而只会感谢阳太。

眼见把两个超人都抽干了,阳太又使用男溺泉将他们两人恢复成一个,他还特意地注意了一下,发现男溺泉不会把人变成纯正人类体质,超人还是氪星人的体质。

不然的话,阳太可就真的要头大了。

不过双胞胎溺泉让阳太提取出来的超人细胞增加了一倍,这点风险对阳太而言,不值一提——反正也不是他自己冒风险。

吸收了超人的氪星人血脉之后。阳太此刻体内的氪星人血脉已经达到了3/4,他的生物立场顿时大幅度增加,原本需要配合控制引力才可以进行的飞行,现在却好像是自己的本能一般。

不仅如此,他也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听力、视力都在进入一个全新的层次,原本强大的见闻色霸气。融合了视力和听力之后,几乎在转眼间就笼罩了整个阿美。

大量杂乱无章的信息输入大脑,阳太差点没一头栽下去。好在他的大脑也在高速运转,迅速地将这些信息分门别类的归类好,他只觉得自己原本想一个念头需要一分钟,现在一秒钟就可以想到几十上百个念头,运转速度快到了让人乍舌的地步,就好像是有了几十年年代差的计算机一般。

“超级视力,超级听力,飞行能力,超级大脑,或许还差一个热视线和冷呼吸。”阳太嘴角翘起,露出了笑容:“看来我离正常的超人越来越近了。”

不仅如此,因为体内的太阳能量充沛的原因,至少他的实力比现在的超人可要强出不少

而且有查克拉和恶魔果实,他对氪石还有红太阳的抗性也要远远超过超人。氪石顶多只能削弱他超人血脉的力量,他仍然可以保留有忍术和恶魔果实的力量。

心情大好的阳太立刻使用出了飞行的能力,瞬间速度暴涨,几乎达到了万倍音速的地步。

然后他就飞出了阿美……直接飞到了太平洋。

“稍微有些没控制住速度,或者说是。我还没有习惯超级大脑的反应能力。”

阳太喃喃地说了一声,不过拥有超级大脑之后,他的反应调整速度也快的惊人。不过几秒钟就已经彻底掌控了自己的一身力量。

随后又是几秒的时间,他就已经来到了哥谭市的上空。看着如今一片混乱的城市,不禁有些摇头。

“其他的城市所有人都躲到了自己家里,顶多偶尔有几个黑叔叔和流浪汉在进行零元购。这里倒好,大家一起来狂欢吗?”

整个哥谭至少得有上千人正在进行着打砸抢烧,这里面除了超级罪犯,还有不少哥谭市的普通人——或者说,哥谭市至少绝大部分都不是什么普通人。

他们和超级罪犯的区别,顶多是在于自己的脑力或者是能力够不到那条线而已。

“难怪蝙蝠侠选择不杀作为自己的誓约……毕竟真要是按照我中华的刑法标准的话,整个哥谭市至少有十分之一的人够得上枪毙的标准,至少有一半人得被关到监狱里去。”

把哥谭市的人杀个十分之一,蝙蝠侠哪怕没中任何病毒,单凭这种屠杀对心灵的改变,也可以正式进化成狂笑之福了。

“我记得原著漫画中,蝙蝠侠的哥谭市,似乎是因为在建筑的时候就注入了大量琥珀精,下雨的时候好像还弄一个什么被稀释的酒神因子,所以这座城市里的疯子和变态特别多。”

“而且这些布置和蝙蝠侠息息相关,在蝙蝠侠没出道的时候,那帮人的计划并没有正式开始,所以那时候哥谭还只是黑帮城市,等到蝙蝠侠出道之后就变成了疯子城市了。”

“不过,这可不是漫画里面的哥谭市,琥珀金那玩意儿虽然黑暗了一些,却也是最为顶级的金属,以这个世界的等级而言,想要用它渗入整一个城市?那简直是做梦,能做个三层小楼就已经算得上不错了。”

“酒神因子更是如此。那可是能够长生的宝贝。虽然用的多了会让人变成疯子,但这个哥谭能够拥有一澡盆酒神因子就已经不错了,绝不可能奢侈到连下雨的时候都使用。”

“所以电影世界里的这个哥谭市,还真不能怪那些野心家,顶多可能会存在一些高维的映射问题?”

阳太看着下方充满着混乱的黑暗城市,脑子里胡思乱想的。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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