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5 章 雨水

青平四年,雨水。

鸿影起舞前定要燃一把香屑,这是她一直以来的习惯。

“沈大哥说,香烟萦绕与红袖重叠是最美的画卷。”鸿影一袭绯红色长裙立于檐下,声音雀跃,笑颜如初。

“美则美矣,终是太过虚幻。”洛影轻轻拂去拨浪鼓上的木屑,在手里随意转动了两圈,小球与鼓面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她接着刚才的话,打趣道:“依我看,香屑便罢了,木屑尚可。你如今倒需要一些烟火味相称。”

鸿影瞪大眼睛,蹙眉思索了片刻,竟真从洛影手边抓起一把木屑抛进香炉。

“别——”洛影制止不及,木屑已被丢入香炉之中,她看着瞬间燃起的木屑,连连摇头:“我开玩笑的,你怎么还当真了?木屑怎可当香料呢。”

鸿影扬眉笑道:“有何不可。”

语罢,舒展双臂,翩然起舞。纤细的身影映在绮窗上,若惊鸿之姿,与灯影交相呼应,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屋内。

一舞终了,鸿影喘着粗气坐回洛影身旁:“许久不曾这样舞过,大汗淋漓,却无比畅快。”

洛影递给她一方手帕,笑道:“你的舞姿,我好像只在上元灯会上远远见过一次,至今也有数年了,还是这般好看。”

“洛洛说的是陵德五十二年吧。”鸿影接过手帕,胡乱抹了抹鬓边的薄汗,“我记得那是咱们第二次见面,你当时和颜公子并肩站在台下,看我表演。”

“你的记性也太好了!”洛影再次惊叹对方超常的记忆力,“咱们当时都不认识呢,你竟还记得。”

“哈哈,虽未结识,我却对你印象颇深。”鸿影突然抬眸看向洛影。洛影的双眼不算太大,瞳孔却比常人略大,漆黑如墨,倒像新生的孩童一般。与人交谈时,她总是歪着脑袋,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对方。初遇时,鸿影就是因为这对眼眸,记住了她,“我喜欢你的眼睛,干净透亮,有种洞悉一切的疏离感……”

鸿影瞥了一眼洛影手腕上系着的红绳,笑道:“还有颜公子,我虽只在酒席间见过他几面,却很敬重他的品性修养。他的言行举止,有古之君子风范……那晚,你们并肩立于人群中,就像误入尘世的仙人,与那喧闹的街市格格不入……”

鸿影的眼眸从明亮转向黯淡,眼里多了许多情绪。

“这些年,我跟在沈大哥身边,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上至王公贵胄,下至市井小民,无论衣着光鲜还是衣衫褴褛,眸子都已变得浑浊,失了神采。在这名利场上,在这滚滚红尘中,想要保持初心,谈何容易……”鸿影的语气异常平静,平静的让人不适应,“只要有所求,就会有所失,无人可免。”

对方依旧眉眼含笑,洛影却在她的脸上看到了陌生的表情,超然世外,冷静的近乎冷漠:“鸿影,你……”

“洛洛,我给你弹首曲子吧。”

“……”

这首曲子,洛影已是第四次听。鸿影弹过一次,颜裕弹过一次,韩宁唱过一次,此次又是鸿影弹奏。直至今日,她才听懂了弦外之音。原来曲中不只有满城飞花,还有断井颓垣。洛影又想起了那个故事,那个完满的,不太真实的故事。她不由心生疑惑:他们,真如传闻中那般美满幸福吗?

琴声如水,不起波澜。她的心,却泛起了涟漪。

此时,坐在那里抚琴的不像鸿影,更像周羽。

曲罢,屋内一片寂寥。

“鸿影,你是洛州人氏吗?怎会弹奏这首曲子?”

“我是炅州人。这是我初见沈大哥时,听到的曲子……娘亲过世没两年,我便随舅舅一家辗转来到了梓州。他家孩子多,度日很是艰难,后来迫不得已,舅舅把我卖到一个大户人家做丫鬟。我在那里待了几年,每日做些洒扫庭院的粗活,得空便偷偷学着识文断字,日子过得也还算安稳。可是家中主母不太喜欢我,她找来人牙子,准备把我转手卖去平康里。管家不忍心,便偷偷告诉了我。我连夜翻墙逃了出去,在饥寒交迫之际,误打误撞闯进了莲花棚,撞见了正在听曲的沈大哥,是他救了我……”

“沈密,沈大人?”

“嗯。”

洛影只知鸿影是沈密的义妹,却不知背后还有这么一段故事:“我记得,你当年离开梓州也是因为沈大人。”

“那年沈大哥因我而被人诟病,还被革了职。我虽知清者自清,不必辩解。但也不得不承认,那会对他的仕途产生巨大影响。我这一生实属幸运,遇到过许多待我好的人。但唯有沈大哥,是真正懂我的人。他教我骑马射箭,教我拳脚功夫。他告诉我,外面有广阔天地,千万不要把自己困在这方寸之间。我视他为伯乐、知己,乃至至亲……

“可世人肤浅得很。他们不相信男女之间,可以无关风月之情,只为知己之遇。他们总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却不知,女,亦可为知己者而死……沈大哥对我有知遇之恩,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离开梓州又算得了什么?”

“洛洛,你知道我为什么来洛州吗?”

“你上次说,是因为你的夫君。”

“是,也不是。……十年前,我就听说过这里。总想着来看看,但又害怕破坏了心中那份美好的想象。终于,还是鼓起勇气来了。虽然这两年间,过得并不尽如人意,但我还是喜欢这座城。至少在这里,我看到了他口中的世外桃源……”鸿影突然笑道,“不过,沈大哥的话,也不全对。这里比起梓州,还是差了点。”

“李太白说: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鸿影摩挲着手里的酒壶,喃喃道,“梓州于我虽非故乡,却胜似故乡。只因那里的酒,比这里的甘甜许多……昨宵在梦中又回到了梓州,酌酒于楼阁之上,市集的喧嚣声如在耳畔,推杯换盏间笑语不绝。在烟柳画楼中,沈大哥弹素琴,我着红妆舞,香烟萦绕,我们相视莞尔……他忽然问我,以后想做什么?我还未及回答,梦便醒了。”

“梦醒时分,我才突然想起——早已忘却的,幼时的心愿。”鸿影仰头苦笑道,“彼时,我只想做李太白一般的侠客,纵使不能仗剑行侠,也该寄情于山水之间,活得恣意洒脱。谁知后来,只因为羡慕他人美满的家庭,而舍弃了自由,换取自己本就不想要的生活……就像一个小女孩偏要拿最爱的竹马,去换自己根本不喜欢的青梅,只因为别的女孩都有。

“多傻呀——青梅固然美好,但只需远远欣赏就足够了,根本不必舍弃竹马去换取。”

“那……女孩后悔了吗?”

“……”鸿影迟疑片刻,摇头笑道:“奇怪的是,她并不为曾经的选择而懊悔……虽然舍弃了一些东西,但也得到了一些。舍弃的,是短暂的。得到的——却是永恒的。”

鸿影没再说话,而是放下酒壶,接过洛影手中的拨浪鼓,细细把玩。

她得到的,是一个鲜活的生命,是一个骨肉至亲。

当然是值得的。

“她会喜欢这个拨浪鼓吗?”洛影擦了擦手上的木屑,才月余光景,掌心已起了茧子,“我第一次做这种东西,比起韩大哥做的,还是太粗糙了。”

“哪有!洛洛做的这般精巧,我都爱不释手,她怎会不喜欢。”鸿影握住洛影的手,笑道,“洛洛,你给小家伙起个名字吧。”

“啊?我可起不了……”洛影连连摆手,“还是你起吧。”

“不,我偏要你起。”

“这……容我想想。”

洛影望向窗外,天上的皎月被云雾遮住了一角,淡淡的流光洒向庭院,若飞霜一般,她轻声道:“她降于冬日,霜雪满天……唤作飞霜可好?”

“飞霜?”鸿影轻声重复了一遍,“好!我喜欢这个名字。”

“对了,鸿影——”洛影突然想起了什么,“认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的原名叫什么呢。”

“鸿影,林鸿影。”

“就叫鸿影吗?我还以为这是你的艺名呢。”

“这是娘亲给我起的。”

“这个名字真美。”

“我也觉得……娘亲希望我能像鸿雁一样,展翅高飞。”鸿影的声音变得清冷,与月色交融,模糊而清晰。她起身走向院中,折了一枝柳条,转身回眸,盈盈一笑:“洛洛,我再为你表演一段剑舞吧。”

“好。”

鸿影跑进屋内,又抓起一把木屑,准备丢进香炉里,却被洛影握住了手腕:“还是燃香吧,我怕你把这屋子给烧了。”

“哈哈,好。”

香燃尽,舞终了。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鸿影长身玉立,回眸一笑,“洛洛,炅州的花开了吧?”

“兴许吧……”

“我想去看看。”

……

翌日清晨,洛影醒来时,感到些许凉意,打开窗,地上湿漉漉的,原是下过雨。雨后初晴,万物复苏。晶莹剔透的露珠,在晨曦中摆动着圆润的身躯。

她缓步行至桌前,上面压着一张信笺,白纸黑墨,只有简短的四个字:“珍重,轻念。”

洛影想起生平收到的第一封书信,是柳留从梓州寄来的,落笔处,也是“轻念”二字。

她想,她们还会再见吧。即便不再相见,她们也会在千里之外,挂念着彼此。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去吧,鸿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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